从“音乐美学史”的研究视野看“汉语音乐美学”
——以《新格罗夫音乐和音乐家词典》1980版“音乐美学”和2001版“音乐哲学”为例
《音乐研究》2012年第6期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 伍维曦
1.问题的提出
在当下汉语语境中,音乐美学不仅是音乐学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有成为各子学科学理基础的趋势。[1] 而就音乐学这一整体上源自西方学术语境的人文社会学科在现今汉语语境中的生长态势而言,音乐美学又有着不同于其他子学科的独特样态。[2] 我们或许可以认为:“汉语音乐美学”甚至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音乐学体系中一个独树一帜的富于中国特色的学术领域。[3] 当然,基于我国音乐学学科乃至整个人文学界的现状,“汉语音乐美学”无疑还有长远的路途要走,也存在不少技术层面和观念层面的问题。窃以为对这些问题的审视、思考与解决,对我国音乐美学界乃至整个汉语音乐学界都有益处。在此笔者仅就自身学术背景(音乐史学)出发,对于作为汉语音乐美学的主要理论范畴及话语系统来源的西方“音乐美学”的历时性特征及其在20世纪西方学术语境中的存在样态与演变趋势做一粗浅勾勒;同时也旁及西方音乐美学与中国固有音乐审美思想及当下汉语音乐美学的关系。作为一个“局内的旁观者”,笔者愿意从自己对汉语音乐美学的学科性质的理解出发,对于这一学科在未来的发展及其和音乐史学的关系提出一点建议。错谬之处,敬请学界同仁指正批驳。
2.当下西方学术语境中的“音乐美学”与“音乐哲学”
尽管以“西方音乐美学史”为题目或论述对象的有影响力的中外文著作已有数种行世,[4]但“音乐美学”这个学科在西方却并不是从古即有。事实上,作为音乐美学的学科基础的“美学”(或称“艺术哲学”)的产生比之作为其自身理论基点和学术实践前身的哲学和文艺批评要晚得多。[5]尽管从苏格拉底直至启蒙时期的西方哲学与文艺理论著作中,可以发现大量涉及审美问题和艺术创作基本规律以及艺术品本质的内容,但“美学”作为一个学科的正式出现是在18世纪中叶的德国学术语境中(以1750年德国学者鲍姆嘉登的《美学》发表为标志),而运用“美学”方法研究音乐审美以及相关理论的最早尝试——德国音乐家舒巴尔特的《音调艺术的美学观念》(Ideen zu einer Ästhetik der Tonkunst)——则迟至1804年才在维也纳出版(完成于1784-1785年)。然而,当启蒙运动在德国蓬勃开展的背景之下,伴随德意志民族意识的勃兴、德国古典哲学和文学艺术(包括以维也纳古典乐派为代表的18世纪晚期音乐文化)的生发、法国大革命带来的欧洲社会的重大变化以及19世纪之初以德国为中心盛行的浪漫主义文艺观念,“音乐美学”很快成为一个有许多重要的音乐家、哲学家和思想家参与的领域,并且对于19世纪开始形成的音乐学学科产生了推动作用。在19世纪的学术语境中,德奥学者占据了音乐学和音乐美学的中心话语权,作为一种历时性主流思潮的“音乐美学”(而非作为一个共时性的学科领域)的许多基本理论范畴、研究方法和主要问题都与这一时期德国哲学、美学和音乐创作实践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种历时性特质直至20世纪之初,对西方音乐学界依然居于支配作用(事实上,这些学术内容正是“汉语音乐美学”学科建立的基础,其影响时至今日仍然存在)。但在20世纪尤其是后半叶的音乐学术进程中,“音乐美学”的内涵与外延却发生了深刻变化,最终由于种种原因趋于消解,并被“音乐哲学”这一新学术趋势所替代,这一变迁在西方的语境中自有其深刻的学术内因及外在的社会文化决定因素。透过在西方音乐学界颇具学术代表性的《格罗夫音乐词典》各版中“美学”、“音乐美学”和“音乐哲学”条目的名称与内容的变迁,可以对此管窥一二。
1927年的《格罗夫音乐和音乐家词典》(第三版)中第一次收入了“美学”的词条,而就其内容而言确实是关于19世纪语境下的“音乐美学”的。作者珀西·巴克爵士(Sir Percy Buck)的论述从1750年(也即美学学科产生)开始,其对这一学科术语的理解是“探究美的科学”。尽管该条目中亦提及美学的方法与心理学的方法的分野以及“美学”学科本身与形而上学的关联,但对于1750年之前的西方哲学研究中有关音乐的内容很少涉及(即使涉及,也是以一种“轻蔑的”口吻),而将论述重点集中于音乐的审美、艺术经验、表现、情感等典型的19世纪意义上的“美学”问题。[6] 可以认为,这一词条集中反映了西方音乐学术界对于18世纪中叶直至20世纪初期,在德国音乐学界影响下运用“美学”方法与范畴研究音乐基本问题的趋向,在这一学术规训中,音乐美学家往往并不寻求直接地将音乐艺术现象与哲学原理(尤其是具有当下性的哲学思潮)相结合。
在时下汉语音乐美学界被重点关注的问题,即美学研究中的(非心理学意义上的)感知问题——这既是美学这一学科建立时鲍姆嘉登的初衷,在现今很多学者看来也是美学区别于哲学的重要基点——在1954年的《格罗夫音乐和音乐家词典》(第五版)的“美学”词条中(作者罗伯特·多宁顿Robert Donington)有了较为深入的探讨。[7]在极大扩展和深化了巴克关于音乐的“美学”的对象与范围的论述后,该词条作者依然认为音乐美学的方法与哲学有很大不同,努力将后者的研究视角排除在“美学”之外。事实上,包括第五版在内的各版《格罗夫音乐和音乐家词典》对于西方哲学史上与音乐有关的重要人物很少涉及。尽管卢梭在第一版(1877-1889)中就被收录,但主要关注的是作为作曲家和音乐理论家的卢梭(特别是他与拉莫的争吵),而非他对于音乐的哲理性思考;叔本华和尼采这两位对19世纪音乐家影响深远的哲学家直到第五版才被极为简略地收入,关于后者的论述还主要集中在与瓦格纳的关系上。[8]可以说,由于种种原因,在1960年代之前,西方音乐学术界在讨论美学问题时,很少系统地涉及与运用整个哲学史的素材;而20世纪西方现代哲学的视点与理论在此时,还基本没有进入到音乐学家和音乐美学家的视域之中。
这一状况在二十余年后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9]1980年《新格罗夫音乐和音乐家词典》(第一版)中“音乐美学”条目的副标题为“音乐意义与价值的哲学”(the philosophy of the meaning and value of music),该条目对“音乐美学”给出了如下定义:
“一般地说‘音乐美学’是指解释音乐意义的企图:音乐与非音乐之间的区别,音乐在人类生活中的地位及音乐与理解人类天性和历史的关系,音乐演绎与鉴赏的基本原则,音乐的卓越性的性质和基础,音乐与其他艺术及其他有关实践的关系,音乐在现实体系中的地位。”[10]
作者将音乐美学的基本任务归结为“解释音乐意义的企图”,这就不可避免地需要借助哲学的方法与理论范畴。而这个词条用一半的篇幅梳理集中了从古希腊直至20世纪初期的考察“音乐意义”的相关思想动向,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西方哲学史中探讨音乐本质问题的历史脉络。可以认为,哲学史的素材已经广泛进入到音乐美学家的研究视野之中,而“音乐美学”学科的观念结构本身也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向。[11]伴随西方(尤其是英语)音乐学术界“新音乐学”思潮的涌动以及音乐学界对20世纪现代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的吸收,尤其是越来越多具有当代学术背景的哲学家进入音乐美学领域,这一学科本身必将发生更大的嬗变。
在2001版的“新格罗夫”词典中,“音乐美学”的词条消失了,代之以“音乐哲学”(Philosophy of Music)。除参考文献外,这个长篇条目由五个部分构成:
一 导论/二历史的观察:古代-1750年/三 美学:1750-2000/四 英美音乐哲学:1960-2000/五 当代的挑战
在这一兼顾历史进程和学术主流思潮的章节布局中,明确以“1750年”(即鲍姆加登提出“美学”这一学科术语的年份)作为划分西方“音乐哲学史”上“前美学”和“美学”时期的分水岭,而将1750年后至该条目撰写时的西方“音乐哲学史”称为“美学”;同时又在其后专列1960-2000的“英美音乐哲学”(Anglo-American Philosophy of Music)的部分,不啻表明:至少在二战以后的英语音乐学术界,“音乐美学”已不再是某种主流的学术趋向,而被更为宽泛或者更符合西方20世纪哲学-人文学术思潮发展趋势的“音乐哲学”所继承和替代。至此,西方音乐学术界已经可以用“音乐哲学”的学科视野去反观包括“音乐美学”阶段在内的整个西方音乐思想史-哲学史中的相关文献及其中所包含的术语、范畴、理论和体系了。而这样一个“音乐哲学”的学科界定,却很大意义上是一种开放与模糊的形态。该条目的作者将本该尽可能精确、完整、清晰地定义该学科的部分名之以“怀疑论的开头”:
“不同程度的关于音乐的探讨浸透了西方哲学史和西方音乐史的历程。然而关于‘音乐的哲学’的议论还是常常让学者和门外汉都同样感到惊异。有人宣称他们根本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学科;这兴许是因为献身于音乐的哲学家实在不多。如果要列举出完全投身于音乐的哲学家,或者完全投身于哲学的音乐家,……那么可能一个名字都想不起来。然而我们却可以说出许多对这一学科有所贡献的许多哲学家和音乐家的名字,……哲学与音乐的大多数关联性都出现在如下的语境中:(a)哲学家在思考宇宙论和形而上学的体系时,给予了其中的每一个现象的实体和类型以相应的位置,其中也包含音乐;(b)哲学家将音乐作为一种有着自身独特美学的哲学体系的艺术门类来加以研究;(c)音乐家——包括作曲家、表演家、理论家和批评家——运用(当然反过来也有助于)哲学来解释他们的理论、实践与产品的基础性的、原理性的和更为内隐性的方面。尽管如此,关于这一学科的怀疑论倾向依然存在。”[12]
在该词条的第二部分,作者以“音乐哲学史”的范式,将1980版中的相关论述加以整合,构成了从古希腊直至启蒙时期的关于音乐现象的哲学思考的完整叙事,大量哲学和文艺理论文献中有关音乐的认识(与上述的三个方面相关)被纳入其中。而在重新撰写的第三部分“美学:1750-2000年”(作者为安哲鲁·戴维斯Andrew Davies)中,则以18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期的相关德奥哲学家、文艺理论家和音乐家的著述为基础,详尽梳理了“音乐美学”这一西方音乐哲学史的阶段性主流思潮的从兴起到衰落的全过程,并深入整理了这一思潮和以德奥为中心的古典-浪漫音乐主流的关系。在这一部分中,作者亦特别指出了汉斯力克的形式主义音乐观对于古典-浪漫音乐美学的瓦解作用;而将美学“仅仅视为一种应用的哲学”的尼采,对于19世纪意义上的音乐美学的影响,其实是他对于整个19世纪欧洲精神文化的影响的一部分:
“尼采影响深远的对作为现存世界充分表征的真理概念的弃绝,使其将所有既定的形式以及最终被归结为‘审美的’事物都视作可能的欺骗。他对音乐的评断不断发生剧烈变化,因为他不断颠覆着其理论的基础,生物学、心理学、形而上学等学科理论都相继成为他议论的起点。尼采指出了通过在艺术中建立一种人与自然的新的和谐关系来替代宗教的意义的设想落空后——由于自然科学的成就和本应与这种成就相伴的道德与美学的进步的失败——在美学学科中发生的崩溃。在19世纪末的后瓦格纳音乐中的形式危机明显地与这种发展相关联:一旦和声调性体系不再是唯一的选择,那么音乐与某种有意义的自然秩序的关系就只能是人类一厢情愿的幻想。于是,20世纪音乐美学就面临这样的问题,即:必须对这种既延续了批评性观察视角又不偏不倚地对待音乐创作中的新形式的危机做出回应。”[13]
由此,我们从“音乐哲学史”的视角,理解了作为其发展过程中一个阶段的“音乐美学”的基本任务及其最终走向衰落的内外原因。在此意义上,“音乐美学”的出现、兴盛与衰落与其所处的18-19世纪欧洲的社会文化环境、哲学、自然科学和人文学术的研究背景以及这一时期欧洲艺术音乐的形态都有着密切的关联。如果要从“音乐哲学史”的视角观察“音乐美学”这一学科在西方的发展历程及其内涵与外延,那么相关历史语境的介入是无法避免的。因而,尽管“音乐美学”所关注的对象并不包含历时性的基本特质,但对这一学科本身的理解却无法回避历史学的方法与前提。尽管这种视角是通过西方语境加以观察的结果,并不能就此说明当下汉语语境中“音乐美学”的存在样态及其未来的发展走向,但对于音乐美学这样一个从西方移植到中土的人文学科而言,这种基于历史学方法的“语境还原”(contextualization)工作,不仅在技术层面是必须的,对于汉语音乐美学学者的学术创作而言也是必要的;应该承认:相对于一般西方哲学和美学理论在汉语语境下的引进、研究、再创作的“移植”过程,汉语音乐美学界对于西方“音乐美学”这种历时性研究还显得过于单薄。
3.中国固有传统文化语境与当下汉语音乐学视野中的“音乐美学”问题
“音乐美学”的概念的出现以及“音乐美学”学科的确立与18、19世纪之交西方音乐观念和音乐文化的重大衍变,尤其是独立的、具有纯粹审美对象性的“音乐作品”概念的产生具有密切的关联,由此,西方语境下的“音乐思想”进入到了体系化的“音乐美学”架构之中,这是由西方“艺术音乐”的自身特有的存在方式所决定的。
20世纪后半叶至今“音乐美学”开始向“音乐哲学”的转向,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18-19世纪意义上的德国古典哲学语境下的“美学”受到20世纪现代哲学影响下文艺思潮的嬗变所致。随着传统哲学向现代哲学的演进,建立在传统哲学-美学方法论与范式之上的“音乐美学”也为受到20世纪现代哲学思潮影响(在英美学术界主要表现为分析哲学);当然,包括哲学在内20世纪西方人文学术新思潮对西方音乐学术的整体进程影响深远(“新音乐学”),而音乐形式自身的特殊性和西方音乐文化固有属性在20世纪的演变,也使得音乐美学这个学科在20世纪后半期的西方音乐学术语境中渐趋式微,而最终被更为宽泛和更新近的“音乐哲学”所消化吸纳。
但和许多历史上的学术系统的传播与演变一样,“音乐美学”在西方的衰落与消亡并不意味着其在非西方的语境中也必定面临同样的处境。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并不寻求某种终极的确定性或“真理”,而是与其所处的具体社会文化语境之间互相作用与影响,并在这里互动过程中不断更新自身的话语系统并力求扩大其话语权。
如果要寻找西方意义上的音乐哲学在中国语境中的对应物,并且以历时性的方法对其加以系统的研究,那么我们会想到“中国音乐思想史”或“中国音乐美学史”这样的概念,但却无法像2001版的《新格罗夫音乐和音乐家词典》那样建立起一个中国传统学术语境中固有的、并一直延续至今的“中国音乐哲学史”的范式。究其原因,除了中西方思想或“哲学”(我国古代是否存在西方意义的“哲学”本身亦是一个问题)本质属性的不同外,更与中西音乐文化各自的传统与内在机理息息相关。[14]
在已故蔡仲德教授影响至钜的代表性著作——《中国音乐美学史》中,作者如是定义
“中国音乐美学史”这一“汉语音乐美学”中的分支学科:
“中国音乐美学史的对象不是中国古代音乐作品、音乐生活中表现为感性形态的一般音乐审美意识,而是中国古代见于文献记载,表现为理论形态的音乐审美意识,即中国古代的音乐美学理论,中国古代的音乐美学范畴、命题、思想体系。”[15]
根据这一定义以及作者随后依据历代文献所进行的历时性分析与梳理,我们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印象:首先“中国音乐美学史”是依照汉语音乐美学界对西方语境中的“音乐美学”的范畴与方法的理解和吸纳,来反观中国古代文献中和“音乐审美意识”有关的“范畴、命题和思想体系”(而非依照这些思想体系自身固有的音乐观),实际是“西体中用”;其次,即便是按照被“汉语语境化”后的“音乐美学”的范畴与方法来观察中国古代音乐思想,也并未发现与西方在18-19世纪的音乐实践中类似的基本现象和审美观念,作为研究对象的“中国音乐美学文献”也和西方“音乐哲学”在“美学”时期的文献存在根本性的差异,但却与西方从古代至18世纪中叶之前的音乐思想文献(尤其是古希腊和中世纪)有着相当多的共通之处——这好比19世纪的西方学者以音乐美学的范式去研究之前的整个西方音乐思想史中的“音乐审美意识”。
如果再进一步对比西方音乐思想、音乐美学和音乐哲学的发展历程与核心范式的演化,我们似乎可以认为“中国音乐美学”实际并非西方意义上的“音乐美学”,而是具有中国自身特色“音乐思想体系”(尽管其中包含许多可以和西方在“前美学阶段”进行对比的审美内容[16]),所谓“中国音乐美学”或“中国音乐美学史”其实是以西方音乐美学的研究视域去关注这一思想体系(并且重点研究其中和“审美”有关的内容)。
从中西音乐文化传统各自不同的性质出发(这里的“中国”当然是指在受到西方大举侵蚀而发生质变之前的中国固有音乐文化),我们可以发现:在中国古代音乐思想有关审美意识的“范畴、命题、思想体系”中,并不存在西方意义上的“作品”概念[17]——而这一概念对于“音乐美学”学科在西方的生成与发展以及最终演化为“音乐哲学”具有基础性意义——因而实际也不可能产生西方语境中的“音乐美学”学科;当然中西思想文化或者说中西方哲学体系在本质上的不同也是造成中国固有的音乐文化语境中不可能生成西方意义上的“音乐美学”学科的外因。就当下汉语语境中的音乐美学学科观之,实际是在20世纪西学大举东渐的背景下,从西方音乐文化与音乐学术中引入并正在“汉语语境化”的学科,与历史上佛教哲学进入中土、最终“华化”的情形类似,是“嫁接”而非“移植”的作物。
4.西方音乐思想史-哲学史-美学史的研究对于当下汉语音乐美学学科成长的重要意义
由此,我们依据“汉语音乐美学”这一“移植”的学科性质,再联系“音乐美学”在西方语境中的变迁状况,便可以发现:这与中国思想史上佛教宗教思想与哲学体系汉语语境化的情况十分近似。佛学的东传,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成为魏晋至隋唐中国思想史的主流,除开外在的社会因素外,佛教哲理中包含着大量中国固有思想中所没有的范畴、视域和方法是其内在主因;但这些外来语境中的理论系统,如不经过“汉语语境化”的过程(从技术层面上说是将佛经文本从梵文转译为华言;从观念层面上说是中国思想家通过这一过程选择、吸收、容纳外来哲学内容,最终使其成为自身固有思想的组成部分),便不可能被成功移植,更不可能在印度佛学发生重大转向最终趋于衰落(这与“音乐美学”在西方的情况类似,是由其自身语境中的内外因素造成的)后,依然在中土繁荣滋长,并成为中国古代思想文化中核心内容之一。如果我们从技术层面和观念层面都能完整、系统和充分地吸收西方“音乐美学”的成果(当然在实际操作中,还必须对此前的西方音乐思想史和此后的西方音乐哲学进程给予充分的关注,但就汉语音乐美学学科的基础性质来说,现今重点还应放在“音乐美学”的阶段),将其完全地“华化”,那么在中国当下的音乐文化语境和音乐学术系统中,“汉语音乐美学”学科就没有理由不成为具有自身独特学术价值和自足的学理系统的人文学科,并对汉语音乐学学科的总体发展产生难以估量的推动作用。
为此,汉语音乐美学界实有必要从“西方音乐美学史”[18]的研究视野出发,对作为其学理源流的18-19世纪的西方“音乐美学”的基本文献、观念结构与基本学术内容进行更为系统而严谨地介绍、翻译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而对整个西方音乐思想史和音乐哲学史的进程加以关注。[19]在此过程中,音乐美学家也会涉及和利用大量与这一时期西方音乐主要创作风格、创作语汇及表演实践相关的素材,从而体现出音乐美学不同于一般美学的自身特质;当然,音乐史学家对“西方音乐美学史”这一领域的参与也可以促进两个音乐学子学科的相互影响和借鉴,从而有力地深化与推进汉语音乐学界对于西方音乐的认知与理解。
[1] 时至今日,音乐美学已成为汉语音乐学界中的“显学”,尤其经过近三十年来无数学人的努力开拓,已初步形成了自身特有的话语体系,并实际正在进行着将这一源自西方的人文学科“汉语语境化”(或称“华化”)的宏伟进程(参见:伍维曦,2012,125-126页);而就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体制中“艺术”门类的设置以及“艺术学基础理论”一级学科的建立,也无疑在肯定着音乐美学在音乐学学科乃至艺术学门科中的基础性地位。
[2] 以历史音乐学为例,西方音乐史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都来自西方学术语境,乃是一种移植的学科体系,中国音乐史的研究方法和对象则更多依托于中国固有的历史文化传统和近代特殊的社会环境,可以被视为中国音乐理论史和中国文化史的组成部分;以音乐人类学为例,其研究方法与理论体系基本源自欧美20世纪以降的民族学、人类学语境,而其研究对象则为中国固有之音乐文化现象。而在系统音乐学中,除去具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性质的音乐社会学、音乐心理学、音响物理学等分科外,音乐美学的研究视角与理论范畴尽管来自西方哲学-美学学术语境,但其学术实践却始终与中国古代丰富的音乐思想遗产进行着比较、贯通与交融(例如有关“心音对映论”的探讨),其研究对象也并非限于某种具体的文化语境下的音乐作品和音乐现象(尽管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容易关注西方古典音乐和中国当代学院派音乐)。因而,作为一种西学,音乐美学从进入中土伊始,便开始和中国学术文化中固有的相似成分进行着“嫁接”而非简单的“移植”,并且其研究方法和对象都伴随中国社会形态的演进、人文思想界的动向以及中西学术的即时交流而有所变化(可对比文革前受苏联美学界影响、改革开放后广泛接受欧美哲学及人文学术影响以及近年来致力于形成自身独特的话语系统的汉语音乐美学主流,可以感受在中国这一学科发展进程特殊的复杂性与曲折性)。参见:伍维曦,2012,128-130。
[3] 本文以“汉语音乐美学”指称我国大陆当下的音乐美学研究,以区别于可能引起歧义的“中国音乐美学”(中国古代固有之音乐审美思想的研究或以美学方法与理论去研究中国古代音乐思想)和“音乐美学”(西方18-19世纪研究其自身语境中的音乐审美问题的音乐学分支或者被某些现今西方音乐学家视为“音乐哲学”在这一时期阶段性主流的学术倾向)。当然,这三个术语之间有着非常复杂的历史与现实的渊源,在学理方法和研究视域方面可能存在大量多重交叉的状况(参见上注及下文)。
[4] 在汉语语境中,这方面迄今最重要的总结性成果是已故何乾三教授的《西方音乐美学史稿[修订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和意大利学者恩里科·福比尼的《西方音乐美学史》(修子建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05)。
[5] 参见:朱光潜,1979,1-7;279-315页。
[6] 参见:Goehr etc. , 2001,”Introduction.2.Entries in Grove dictionaries ”
[7] 这一问题在1956年出版的美国《国际音乐和音乐家词典》的“音乐美学”条目中亦有深入涉及(参见:《音乐美学——外国音乐辞书中的九个条目》,20-35页,叶琼芳中译文)。
[8] 参见:Goehr etc. , 2001,”Introduction.2.Entries in Grove dictionaries ”
[9] 从1972年出版的《哈佛音乐词典》(由著名音乐学家威利·阿佩尔主编)“音乐美学”条目的定义体现出某种对于19世纪“音乐美学”观念和20世纪“音乐哲学”观念的折衷与调和:“美学通常被解释为美的哲学或者对于美的研究。因此,音乐美学,应该是对于音乐中的美研究,这种研究的最终目标是建立标准。这种标准能让我们去说某个作品是美的或是不美的,或者为什么这个是美的而那个是不美的。对于上述观点的主要异议是:对于那种可以被粗略地描述为‘价值’或‘艺术价值’的东西来说,美决不是唯一的(甚至可能不是最主要的)标准。音乐,和其它艺术作品一样,可能是审美地满足而未必定是‘美’的。因此下列定义对研究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基础:音乐的美学是研究音乐与人类的感官和理智的关系的学科。” (见:《音乐美学——外国音乐辞书中的九个条目》, 15-16页,何乾三中译文)
[10] 转引自:Goehr etc., 2001,”Introduction.2.Entries in Grove dictionaries ”。参考叶琼芳中译文,见:《音乐美学——外国音乐辞书中的九个条目》,37页。
[11] 1961年出版的德国《音乐的历史与现状》“音乐美学”条目(作者汉斯·海恩茨·德列格)中,实际上已经从哲学的视野去审视音乐美学这一学科了。该条目分别从“体系的”和“历史的”两个方面论述作为研究音乐审美的“科学”(作为音乐美学学科发源地的19-20世纪德语语境中一般将音乐学及其分支视作具有实证和实验性质的“科学”[ wissenschaft],在非德语语境的读者看来这显然是一种悖论)的音乐美学。在“体系的”方面,作者运用了不少心理学和音响学的素材,但最终认为“看来在评价音乐手段的等级时艺术家的观点只是相对有效的。但在这个问题的背后却隐藏着对音乐本质的探索,存在着‘音乐可能是什么’的问题。”显然,这里的“音乐美学”所探讨的对象的已经远不止于音乐艺术的审美或价值评判问题,而是关注音乐的本质或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哲学问题。在该条目的“历史的”方面,作者很少涉及和古典-浪漫音乐美学相关的素材,而将注意力放在哲学史和科学史领域中与“音乐本质”有关的文献与观点(参见:《音乐美学——外国音乐辞书中的九个条目》,89-119页,俞人豪中译文)。这个条目所探讨的其实已经是“音乐哲学”所关心的问题了,但对于非西方(尤其是非德奥)语境的研究者来说,其对19世纪音乐美学与20世纪音乐哲学的历时性区分远不如英语音乐学术界的那样清晰。
[12] Goehr etc., 2001, ”Introduction. 1. A Skeptical beginning”
[13] Goehr etc., 2001, “Aesthetics, 1750-2000”
[14] 无论中国和西方,“美学都必须结合文艺作品来研究”,“绝不能把美学思想和文艺创作实践割裂开来”(朱光潜,1979,5页)。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中尽管没有出现“美学的”概念,但文学与视觉艺术的审美探究依然与作品和创作实践息息相关,这是与中国古代音乐文化很大的不同。因而,“中国音乐美学”与西方“音乐美学”的学科属性的差异,除了中西文化学术本身的不同外,更是由中国古代音乐传统自身的因素所决定。
[15] 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3页
[16] 如1980版《新格罗夫音乐和音乐家词典》的“音乐美学”条目也涉及到了中国古代思想中有关音乐的看法,并将其和毕达哥拉斯、波伊提乌斯相对比。(参见:《音乐美学——外国音乐辞书中的九个条目》,76-77页)
[17] 参见:达尔豪斯《音乐美学观念史引论》第二章“音乐作为文本和作品”,达尔豪斯,2006,22-33页;莉迪亚·戈尔《音乐作品的想象博物馆》第七章“没有作品概念的音乐创作”、第八章“贝多芬范式”,戈尔,2008,189-264页。
[18] 以目前汉语音乐美学界自身的状况观之,似无必要像西方语境中那样以“音乐哲学史”的架构来处理西方音乐思想中与审美及感知问题相关的历时性内容;但若以“西方音乐思想史”之名笼统冠之,又有可能失去音乐美学自身的特殊范式,而流于肤浅。为此,我们不妨在“西方音乐美学史”的理论视域内,首先对古典-浪漫时期“音乐美学”观念主流下的音乐思想史进行系统研究,再以此为基点扩大研究视野,进而覆盖西方从古代-20世纪的相关内容。
[19] 如于润洋教授《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和杨燕迪教授译达尔豪斯《音乐美学观念史引论》这样具有极高西方音乐美学(/哲学)学术史性质的成果,在当下汉语音乐美学界是较为少见的;而对于18-19世纪音乐美学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及其思想的专门性研究也实不多见。对于汉语音乐美学研究者来说,都是重要的、有待进一步拓展的领域;尤其是大量翻译、介绍原始文献和代表性研究成果,使之“汉语语境化”,对于汉语音乐美学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如下几种英语研究著名和文献汇编与评注,近期内如能将其译为中文,相信对汉语音乐美学界会有较大助益:
Peter le Huray & James Day (ed.): Music and Aesthetics in the Eighteenth and Early-Nineteenth Centuri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1
Bojan Bujic(ed.) : Music in European thought 1851-1912,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8
Edward Lippman: A History of Western Musical Aesthetics, University of Nebraska Press, 1992
Enrico Fubini: Music and Culture in Eighteenth-century Europe,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4
Nancy Kovaleff Baker & Thomas Christensen: Aesthetics and the Art of Musical Composition in the German Enlightenment: selected writings of Johann Georg Sulzer and Heinrich Chiristoph Koch,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
Olivier Strunk(selected & annotated), revised edition , G.E. by Leo Treitler: Source Readings in Music History, W.W. Norton & Company, 1998
参考文献:
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人民出版社,1979年
《音乐美学——外国音乐辞书中的九个条目》,何乾三等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年
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年
于润洋:《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
Lydia Goehr etc: “Philosophy of Music”, 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 and Musicians II,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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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迪亚·戈尔:《音乐作品的想象博物馆——音乐哲学论稿》,罗东晖译,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年
伍维曦:“移植还是嫁接? ——试谈音乐美学学科语境的‘华化’问题”,《音乐探索》,201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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