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涌现并与我共在

                       ——关于一种研究思路的自解

     

    韩锺恩

     

     

    音乐是人的创造、也是人所创造的,因此音乐既是人的一种创造方式,又是人的一种创造结果,它是不同于客体存在的“新自然”;因此离开一般哲学所说“存在与思维”、“物质与精神”,用更深更实的哲学观念去认识音乐的根本问题,将不再是“人与物”的关系,也并非仅仅是“人通过物的中介又诉诸人”的循环,而应该是“人与人相关”的“互向存在”1

    对人类历史而言(暂且将人类文化发生之初的无解之迷悬搁起来),任何一种(或一次)“新思想”的诞生都不可能是无起点的,也不可能是完全的简单的重复。可见,不可逆转的“时间现象”可以成为相叠的“时间本体”——时间在作为人类计量工具的同时又作为人类的存在方式——前者无限的可能,后者必要的限定。于是,藉着历史的动力,循着文化的轨迹,一种新的研究思路就此诞生——不断涌现并与我共在。

    本文以此命题并依卡尔·马克思如是说——只有当他运用新语言时不再想到旧语言,并且在运用新语言时忘记了祖传的语言之际,他才融会了新语言的精神,才能自由地以新语言表达其思想2。——自解如下:

     

    1.“发生”与“终极”——两个基本前提

        任何理论学科的成熟与否取决于它是否触及其自身所涉何以“发生”(此特指[genesis or original]的问题,或者说,任何理论研究如果不真正触及其研究对象与研究者自身何以存在的“第一因”,则是不足以的——

        思辨终止的地方,即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的科学开始的地方。3

        任何理论学科的健全与否取决于它的“终极构成”(此特指[universal,no end point])是否具有真正的“历史感”——事实的寻求和意义的追问之统一,或者说,任何理论研究只有在作出对历史的具体确证的同时又实现对人类整体的文化认同,才能真正充分足够——

        思想史告诫我们不要作出这样的结论:因为科学理论是最好的,尚有待于系统地阐述,因此它就必须是十全十美的终极的科学理论。应该记住:科学的概括,或者用一般的说法、自然的法则,只是一些假说用来说明我们以世界和宇宙这类响亮名词予以夸大了的思想不断变化的情况。……知识总是朝着一个明确的目标永远地前进的。4

        上述目标成就与否赖以倚靠的必要条件之一:特定研究对象及其相关范围必须基于有严格限定的文句、术语、话题和对话规则之上,不仅观察、描述的对象需要统一,而且判断、结论的标准也必须与之处于同一层面上;此外,还应力图实现现实功能与价值指向的重合,无论是对“人的本质”的论述还是对“人的现象”的描述,都必须有利于使追究“人的存在”得以向关切“人的发生”转换。

        上述目标成就与否赖以倚靠的必要条件之二:特定研究对象及其相关范围必须基于有充分自足机制且具备完全开放品格的哲学观和历史观之上,所涉哲学—历史观不仅对特定研究对象具有普遍的涵盖性和深层的渗透性,而且还必须具有多向度的整合性;同时,还应当始终赋予研究主体以不断更新的能力。

        音乐学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理论学科,毫无疑问也必须针对具体的研究对象来建立相应的“论域”[universe of discourse],否则,不仅容易陷入到无前提、无条件的价值判断中去,而且还会使研究思路发生混乱,进而导致研究对象的模糊不清。相对而言,仅仅占有“批判的武器”显然是不够的,只有同作“武器的批判”才能保持其必要的“张力”。于是,对“论域”建立者而言,绝对独立的主体意识及其尽可能完备的学术品格也就自然成其为必需了。

     

    2.“现在·present”——一个术语的诞生

    我在此立足!此处就是现实界,

    ……

        一切都从此处开场,5

        从哲学的观念而言,可以说“世界只有一个·我也只有一个6(独一无二性)正是“我在此立足”的“现实界”与“开场处”。

        本文中的“现在”本是一个修饰形容时间状态的日常用语,在汉语中“现”作“显”、“露”解,“在”作“存”解;在英语中作[now或present]解7。从以上英语的词性上分析,区别仅在于前者只是副词,而后者则兼有形容词、名词与动词多重功能;从词义上分析,则可见后者[present]除了具有与前者[now]相同的涵义外还有两个很重要的涵义——

    [a]动词性的“显现”,

        [b]形容词性的“在场”。

    如果对这两个涵义作进一步的引申,便就可使其摆脱一般的日常语义而赋予其哲学性的内涵,以至最后形成两个可以互为统一的分岔:

    不断涌现并与我共在。

    于是,“现在·present——一个试图表达新的研究思路的术语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望形成自足的意义:

    a.任何学科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这种对象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和人的相应观念的不断演变会经常发生变化,一时界定了的对象及其所负载的形式内容都会因此而更迭,以此为规范的研究学派也会因此而消长,于是,任何对象都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

    b.对象的变化以及由此引申出的“更迭”与“消长”表明,任何一种(或一次)对对象的界定总要被再次对对象的界定所部分覆盖或部分扬弃,任何新的对对象的界定又必须以已有的对对象的界定为前提或成为其赖以建构的基础,因此,被其部分覆盖或部分扬弃所表明的正是,任何一种(或一次)对对象的界定所产生的作用总是始终不断的;

    c.任何研究主体的“视界”都是有限的,这种“视界”的界域总要受到主体已有的文化历史经验与哲学观念的制约,也总要受到主体间某种“共识”及其规范的制约,因此,对对象的界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体“视界”的“所在”与“不在”;

    d.任何研究对象对任何研究主体而言绝非是无条件的“自在”,因为主体对对象的界定或把握不仅是一种相对的认识或理解,更是一次相应的参与或一种相容的拥有(对象与主体彼此将发生互向的改变),因而是有条件的“共在”。

    因此,在具体研究过程中何以实现对象与主体的“互向关系”也许只有在上述前提下,即在“现在·present”足以的条件下才是可能的——

    我们称为开始的经常是结束,

        作一次结束就是作一次开始。

    ……

    ……这里,现在,永远——

    一种完全单纯的状态8

    至此,“现在·present”作为一个不可分离的集合词(术语),不仅仅显示了一种新的“语义—逻辑”,同时还容有“文化—历史—哲学”内涵,因为,仅仅“不断涌现”(无限的可能)显然是不充分的,只有“并我与我共在“(必要的限定)才真正足够。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产生现象与本体(认识之结果)、理想与现实(方法之选择)的分离是必然的;也许当“实在”尚未来到之前,人们总是希图在先定的主体框架中把它构想出来;而现实囿于“我”的存在“支点”又始终不断地成为“曾在”,以至于人们不得不将其凝固成一种“记忆”去将其保存下来;于是,人所创作和叙述的历史将永远会产生“本文”[text]的“远化”[distanciation]。作为音乐学研究的现实,同样也摆脱不了这种历史关系的制约,它也必须在进入特定历史“场合”的前提下才能得以展开,因此,此谓“现在·present”之意指,在我“发现”并启用时便作以下限定:

    [a]尽“现有”的、“在场”的所知、所能、所望,去寻求触摸寄托“超现在”的知、能、望;

    [b]将“不断涌现”的古今中外已有的“原在”转换成“与我共在”。

     

    3.[原在·此在·现在]——由“现在”再及一个关联词场

    在语言学中,由几个在意义上有关联的词组成的“群”称为“语义场”[semanticfield]或“词汇场”[lexical field]9。提出“关联词场”意在,将各自自足的语义再作一下横向的扩展,以形成一个相对有序的概念体系,从而对所论及的对象进行更为清晰透彻的描述——

        真正的科学“运动”是通过修正基本概念的方式发生的。10

    由上述“现在·present”而来,本文将其与“原在”、“此在”圈划成一个互相关联的概念群:

    a.原在——用于对一种人类历史文化状态的界定,即解释人类最本原的文化方式或文化结果,并且尚未改变的状态,与英语中[original existence]的意义相近。随着历史的发展,任何文化状态都会有所改变,但是,成就这种“原在”状态的文化方式并非因此而消失——

    早期的文化将变成一堆瓦砾,最后变成一堆灰土。但精神将萦绕着灰土。[i]

    因此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原在”能获得“重生”[rebirth]。条件在于:“文化复制”一方尚未衰竭且“文化选择”一方尚未成熟之际,即原有的文化“惯性”尚未丧失,新的文化“约定”尚未建立。于是,对“原在”而言,[Re-](在英语中表示“再”与“重”,如reproduce、rebirth、reborn等等)的出现必须基于——

    [a]“原在”必须有所“遗存”并有积累;

    [b]原有的与新生的之间尚未形成一个绝对的“空场”(因原有的一旦衰竭则无复制之能,新生的一旦成熟也难选择之求)。

    b.此在——也是用于对一种人类历史文化状态的界定,与“原在”的区别在于,“此在”意指人类现时的存在状态,在德语中由[Dasein]来表述。现代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与萨特曾对此有这样的表述——

        这个构成人的存在的“灵魂”,……总是在一切存在者的存在中揭示一切存在者。12

        一切有意识的存在都是作为存在着的意识存在着。13

    从哲学的角度看,两者似乎仍然未能摆脱一种“单向”或“双向”的约定,即仅仅是对自我存在的单向肯定或对主体与对象关系的纯粹描述,如果将上述文字原型稍作变形——

        一切存在者总是在存在中揭示一切存在者的存在。

        一切存在着的意识都是作为存在着的意识存在着。

    ——似乎能在满足以上已成就的目的外更加突出对已经肯定的“肯定”和对已经描述的“描述”,从而进一步取得了“互向”与“逆向”的约定。对人类的文化创造来说,“此在”的意指显然已超越了一般现象界与本体界的层次而进入到主体存在界的层次。

        与“现在”合起来,三者[原在·此在·现在]便构成了互向关联并且相对有序的概念系统,“原在”与“此在”通过“现在”的中介得以连接,“现在”又通过“原在”与“此在”的连接而得以实现——尚未改变的状态“不断涌现”和“与我共在”的现时存在互为因果。

     

    4.几个相关的问题

    a.传统就在现在

        研究传统,也许最难回避的就是“传统何在?”的问题。如果光以“发展”[develop]的观点去看待文化的渐进与量变,则仅仅是触摸到了传统的传承性一面;如果光以“变化”[change]的观点去看待文化的突进与质变,那也只能触摸到背离传统的一面;因此从“现在”思路去看待文化,则就应当用“流变”(即持续不断性【continuously - going on without a break】)的观念去规范文化的历史进程,即传统是一种动态的结构过程,是一种取得了独立意义的主体不断“重生”其“原在”并不断有“流变”的过程。基于此认识,对“传统何在?”的回答似乎应该是“传统就在现在”。

    传统有其特定的“惯性”——在一定的条件下不受外力的作用却依然能够保持其自足的运动。任何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文化方式及其结果都是相对的,它只是整体文化序列中的一个静态的时空组合点,并且必定是不可避免地要被新的文化方式及其结果替代,然而它所遗存在文化积累网上的扭结却能为再一次的文化诞生提供参照。文化是人对已有“经验”的再度经验,因此,人的任何创造与其创造物在发生之际的“同一”和发生之后的“分离”并非绝然相悖,因为某一静止的时空组合态一旦进入创造主体内部,并在其创造过程中重新被激活,则就会使之从无生命的骨架变为有生命的机体,它既显示出主体创造的超越性,又体现出了主体创造意识受主体间传承性历史的规定。

    可见,传统的“流变”并非圆形相切,而是交错渗透的持续与彼此相交的化合。尽管任何文化方式及其结果不可能通过人的生物性遗传而持续,但却可能在人的不断外化与内化或同化与顺应的历史过程中不断地得以“重生。在此过程中,创造物的“泛化”将为主体的创造提供多种富有“弹性”的适应样式,其“泛化”程度愈高,主体创造对其的背离程度愈高,则“可能性时空间”的选择率也就愈高,以至于可能彻底超越“前时空组合态”以崭新的质量面世。

    b.历史创造与历史叙述相关

    人类自诞生并开始创造以后便有了历史——

    随着人,我们进入了历史14

        ——无论是人类自身的创造(繁殖后代),或者人类为生存而进行的生活资料乃至生产资料的创造(物质生产)、还是为调整扩大前两者创造而进行的智能的创造(精神生产),一旦成型便有了记载,于是又有了“史记”;因此,研究历史不仅仅只是对人类创造的回忆,还应包括对人类创造的“记忆”。

    观察以往,总要有一定的距离,判断现实,也必须有一定的立场,其实“以往”与“现实”仅仅是相对的;判断现实必须基于以往的历史,反之,观察历史才证明现实存在。

    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地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5

    我们理解我们这个世界并且知道如何在这个世界中安慰我们自己,因为我们已经在这个世界之中,而且这一世界本身立即在我们的情境中成为我们对我们自己的前理解的条件,并被这种前理解所制约。16

    于是,按照“现在”思路,对历史的“来路”与“去处”的观察与判断都将倚靠“现时”的立足点中介去连接。

    显然,人不可能认识绝对永恒的历史本体(理论的否定),人又不断扩展与深化对历史的认识(实践的肯定);人的历史不断涌现,人的历史观又一再在场;这难以克服的“二律背反”与难以摆脱的“怪圈”,也许只有在“现在”思路的参与下才能取得相对的平衡。

    我们所见的历史都是“人”的历史,即经过史学家主观结论后的历史。17

    或许这样的认识要比把历史作为僵死风干的,甚至认为人记述的历史都是与人(记述者)无关的纯粹“原型”更接近真实,“记史”受事实之界定,但“记史”也可以创造真实。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历史创造与历史叙述相关——历史叙述是历史创造的必然延续,而解释历史的同时也就是改变历史——在以往的基础上,在恪守历史的前提下,赋予历史以新的“真实感”。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18和“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19;而人又总是在“人对自然的活动方式,人的物质生活的生产过程,从而揭示出社会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精神观念的起源20的过程之中实现自己的目的。因此,现实的(非观念的)历史就是人类自诞生以来的从不间断的创造,把这种创造记下来就成了历史书(观念的历史);然而,对这种创造的“记载”本身又是现实的(非观念的)历史,于是,记史又成了人类追求现实的又一种目的。我们面对的历史(人用“手”和“心”写下的两种历史),既有人类所经历、所创造的全部过去,又有人类对自己过去的回忆和思考,即历史的本体和对历史的认识。“现实的历史”是不可逆转的,因而,“观念的历史”要想与之达到尽可能的统一或“愈加接近”,就只有以反思为现实起点去正视起点本身——在反思的过程中一再地反思“反思”本身,于是才有了“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21的断言。因此,立足“现在”,也许没有什么比保持思想的纯洁与真实更为重要的了,借用维克多·雨果的话略加修改——

    原稿的永恒性那么不确定,而一种思想却是一部多么坚硬、耐久,和不同的书!一把火和一些土耳其人都能消灭那写下的语言。但要毁灭思想,可就得要一次文字革命或一次语言革命。22

    c.建构与解构互为因果

    如果说,“我应该只是一面镜子,因为我的读者可以通过这面镜子看到他的思想的全部缺陷,从而借助这个途径将思想端正23。那么,反过来,我的读者也是一面镜子,我可以通过这面镜子看到我的思想的不足,从而借此端正我的思想。

    任何将研究主体置于研究对象之外的做法都是不足取的。如果说“旁观者清”,那么反其意似乎介入其中便混浊;其实,与旁观者“清”之同时则为旁观者“冷”,因此,也许只有进入自己的研究圈才有热情可言。从“现在”思路出发”理论与实践一样都是人的一种创造,是人对人自己的创造的一种研究;于是,在进行理论研究的时候应始终将人自身置于其中,而不应视“人的创造”无动于衷或把自己扮作一个与此不想关的“局外人”去冷眼旁观,去貌似公正地对其进行界定评价;任何研究者都必须将自己摆进去,介入于自己的研究之中,去参与全面立体的关照,并拥有“客观对象←→主体对象←→研究者主体”的三维互向关系。只有这样,理论研究对象与理论研究自身才能始终处于自觉的“建构”[construct]与解构[deconstruct]的循环(发生与消解的互向关系)之中——现实解构即理论建构,逻辑观念的“本文”聚合便历史行为的“解释”分离。由此引申,对已有历史文化经验与哲学观念提出挑战,不仅是因研究对象而易,更主要的是能因此而不断强化研究者自身的理论建设,从而使我们的认识、理解水平随着研究的深入而不断提高。

     

    5.音乐美学向音乐文化人类学的历史性转移

    提出这个问题并非出于凭空想象。

        首先,“美学”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究竟是[a]隶属性的,还是[b]独立的,或者是[c]从隶属于哲学而后逐渐分离出来获得独立性的?历史上对此问题有各种各样的看法,仅就“美学”[Aesthetics]该术语的词源看——

    美学(Aesthetics)是研究自然和艺术中的美的科学。Aesthetics来自希腊文αιsτλρτιμοs,意思是凭感官可以感知的。αιsτλρτιμοs又是由αιsτλαηοmαι演变而来,意思是凭感官去感知。美学这个词在本世纪才出现在哲学术语中,它的准确意义是“与感性印象有关的东西”。24

    显然,从其最初本义“凭感官去感知”可见:

    人们起初只感触而不感觉,接着用一种迷惑而激动的精神去感觉,最后才以一颗清醒的心灵去反思。……人类心灵自然地倾向于凭各种感官去在外界事物中看到心灵本身,只有凭艰巨的努力,心灵才会凭反思来注视它自己。25

    也许,作为人类“永恒感官”的“诗性智慧”并不需要、也不企求“后来专家学者们的专门研究才通过推理和总结替我们弄清楚。26因此,美学所及人类“永恒感官”的诗性智慧并不派生于或从来不是由人类“永恒理智”的“哲学智慧”转换而来的,因为它总是“以粗糙的方式描绘各门科学的世界起源27;因此,与“哲学”[Philosophy]“以精致的方式探究各门科学的世界起源”不同,这种可称之为“儿童”方式的美学应与可称之为“成人”方式的哲学一样,几乎从诞生的一开始就始终是“同生共在永远”。由此可见,美学从一开始就是独立产生的,因为人类并非因哲学的存在而丧失或中断“凭感官去感知”的能力,并且也不因此而削弱或淡化对“凭感官可以感知的”信念。

    其次,人们往往习惯于以时间的“现象性”(作为计量工具)来理解与判断“开始”与“后来”(即历史起源与观念终结)——

        诗人们首先凭凡俗智慧感觉到的有多少,后来哲学家们凭玄奥智慧来理解的也就有多少,所以诗人们可以说就是人类的感官,而哲学家们就是人类的理智。28

    其实,这里维柯所说的“首先”与“后来”已经是以时间的“本体性”(作为存在方式)来作界定了,因此,作为“儿童”是离世界很近伸手可及,作为“成人”是离世界很远呼喊才应——美学与哲学是“同生共在永远”且并行不悖;尽管,前者“触摸”近取之于躯体自身,后者“呼喊”远借之于“器物工具”,然而,毕竟“触摸”、“呼喊”的世界只有一个,仅仅是方式的不同而已。于是,“美学”是研究人如何用直接的(最初的)经验感官(儿童式的凡俗智慧)的方式去直接经验(此作动词用)世界何以诞生的、“经验”的世界现象;“哲学”则是研究人如何用间接的(最后的)观念理智(成人式的玄奥智慧)的方式去间接观念(此作动词用)世界何以诞生的、“观念”的世界现象。

    再者,人与自然本为一体,因“文化”而分离,又因“文化”而再度合一,两者互为因果,即人与自然通过“文化”实现互向生成——自然向人的生成通过人向“人的自然”的转换实现人向自然的再度生成。于是,历史愈深沉,自然愈童贞:人与自然的分离愈大(对“人与自然”的共同约定的遗忘),人的自我局限感仓促感愈强(“人与自然”的失约导致了一系列人的革命,因此假“文化”来寻求与追问人的出路与去处),人对自我异化的扬弃愈彻底(人的复归发生了,人重新为自己与自然立约)。于是,“人与人相关”成了整个人的历程中人实现自身的唯一充分必要条件。

        基于上述认识,本文认为音乐美学如果仅仅停留在——作为一种描述音乐世界本原的理论学科和人所拥有的把握音乐世界(包括这一世界的创造者与叙述者自身)的“最初的”音乐经验方式——水平上,显然是不够的,音乐美学在研究自己的特定对象——人如何通过音乐的方式所进行的审美活动及其结果——之后,还必须逐渐升华。于是,在此过程中便形成以下序列:

    [a]音乐美学现象论[Aesthetics in Music-Phenomenology]——研究音乐是人的创造(音乐作为创造方式),研究音乐是人创造的(音乐作为创造结果);

    [b]音乐文化人类学本体论[Cultural Anthropology in Music - Noumenonology]——研究“语言(广义的)之后”音乐何以成为人的无机界,研究“音乐之中”人又何以制造与使用音乐;

    [c]音乐哲学人本学(本体)存在论[Philosophical Humanism in Music- Ontology]——研究音乐人,研究人音乐。

    此序列将“音乐美学”与“音乐文化人类学”、“现象论”与“本体论”这两大相对独立的“论域”视为两对互为平行的范畴,最后整合在“音乐哲学人本学”与“(主体)存在论”的“论域”之中29。从此序列的结构逻辑看,“音乐文化人类学”作为“音乐美学”得以向“音乐哲学人本学”升华的必要条件与平行目标是可取的。近年来,在我国的音乐学研究中,“比较研究”及至“文化研究”越来越被重视,甚至有形成新的研究取向之势头便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同时,国内哲学界关于从马克思的《手稿》、《笔记》去追踪马克思早期到晚年的思想踪迹,也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线索30。这些线索一方面展示了马克思早期与晚年的不同思想特征,从中可以看到这种不同思想特征的转移意味着马克思的思路由本质论述到现象描述、由存在追究到发生关切、由“人与自然”的分离到“人与自然”的合一并互为生成的指向;另一方面也表明了马克思在晚年的《人类学—民族学笔记》中所蕴含的某种意向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对他早期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哲学人本学思想的复归——

    ……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这种设定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因而这些本质力量的活动也必须是对象性的活动。对象性的存在物客观地活动着,而只要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能客观地活动。它所以能创造或设定对象,只是因为它本身是被对象所设定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31

    人类的智慧在自己的创造物面前感到迷惘而不知所措了。然而,总有一天,人类的理智一定会强健到能够支配财富……单纯追求财富不是人类的最终的命运自从文明时代开始以来所经过的时间,只是人类已经经历过的生存时间的一小部分

    ‖(而且是很小的一部分),‖32

    ——即马克思早期的哲学预言在晚年的人类学关注中得到了证实。“人与自然”的现象分离和本体合一均取决于人类自身的主体存在;因此,历史研究不能仅限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考证,其视界应更为博大深远地扩展与渗入到人类最初的历史(即有文字记载的“史前史”)中去,从而加深对人类“三大创造”(自身、物质、精神)的认识。

    现实地看,实现“音乐美学”向“音乐文化人类学”的历史性转移的条件已部分成熟,关键在于何以把握有利时机进一步催化已部分成熟的条件。在此情况下,也许把我们以往过于热衷的对人的“文化结果”的研究转移到对人的各种“文化方式”及人自身的研究上来是最为理想和最为现实的;也就是说,把我们的研究从对“人的创造物”的依赖转移到对“人的创造”的倚靠及人自身的本位上去,从而真正疏通对“人的本质”的论述到对“人的现象”的描述之间的通道,真正实现对“人的存在”的追究到对“人的发生”的关切之间的转换,从而在具体的历史确证的基础上赋予更普遍的文化认同——对世界乃至人何以发生的追问及对理性观照中的“同情”寄予人的关心与盼望。

     

    6.“人与人相关”――“现在”思路的现在

    任一种科学,每当有新解释提出时,总不免要在这个科学的术语上,发生革命。[ii]

    “现在”——不断涌现并与我共在——思路的提出,不仅仅是一种研究思路的更新,而且更富有本体论的含义。因为“人与人相关”似乎又重新成为一种触发现代人文科学所有研究领域与课题的“元命题”,在“自然本体·人(主体)·自然现象(人所构造的“第二自然”)”的历史关系中,人的现实意义或抽象意义都已具有绝对的本位性,与其相比,自然本体与自然现象都只具有相对的“本位性”——

    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当他把自然界从自身释放出去时,他实际上从自身释放出去的只是这个抽象的自然界,只是自然界的思想物,不过现在具有这样一种意义,即这个自然界是思想的异在,是现实的、可以被直观的、有别于抽象思维的自然界。34

    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35

    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所以,关于他通过自身的诞生、关于他的产生过程,他有直观的、无可辩驳的证明。36

    因此,“人为主体·人为对象”的矛盾关系已成为所有理论研究难以摆脱且直接相关的“永恒之解”。如果说,

    [a]“人与物”的关系,仅仅把人视为把握客体对象以及现象与本体关系的主体(发生体),或仅仅把人视为受物本体制约界定的对象(承受体);而

    [b]“人通过物的中介又诉诸人”的循环,又只是把物作为连接人与人关系的中介(人的对象化与物的主体化),或只是以物为轴心去及它的“来路”与“出路”(人的物化与物的人化“;那么,

    [c]“人与人相关”(“人的自我创造与自我创造了的人”的关系和“人对人自身的参与与拥有“)以及“人←→人”的“互向”约定(任何“自在于”自然本体中的对象一俟“此在于”人的主体中便转换为现象而成为人的主体本身),便更为明确地显示了其意义指向——人在不断限化(符号)客体的过程中几乎总是不断又不断地泛化(解释)上述结果“客体对应”与人的主体的再度对应

        因此,作为“现在”思路的“发生”与“终极”的“人与人相关”所包容的深刻内涵,不仅可以作为音乐学研究的“元命题”和“最后目标”,同时也可望成为音乐学各学科研究的共同思路。基于“现在·present”的具体表述——“不断涌现并与我共在”及其内在涵义,我想,“现在”思路的提出与本文的自解也并非终结,因此,“现在”思路的命运也必然在“不断涌现并与我共在”的过程中有所发展与改变——是为自慰。

       路曼曼,人类求索之心不朽——

       某人富有创建性,捡起一块又一块石头;

       另一人却始终捧着同样的物。37

       无论是承受历史重负的“骆驼”精神,或者是勇于超越创新的“狮子”胆略,还是又天真又遗忘且好自转“游戏”的“孩童”心理,及其三者之间的轮回变换38;也无论是“只知一味地推倒历史”的“男人式创造”,还是“支撑整个世界,以免它遭受破坏”的“女人式维持秩序”39,人类将永远“追随太阳,再寻绝无人迹之地!”40

    在人的“小宇宙”里,太阳每天都是新的;于是,在“亚细亚[Acu]——太阳升起的地方——人类每天将迎接一个新的太阳的诞生。

     



    1 《中国音乐年鉴》观察员《提前报告:中国音乐美学备忘录》,载《中国音乐年鉴》1989卷,文化艺术出版社1989年9月第1版,p.245。

    2 [德]K.马克思《拿破仑第三政变记》,柯柏年译,吴黎平校,人民出版社1949年7月第1版,p.15。

    3 [德]K.马克思、F.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1版,p.31。

    4 [英]J.G.弗雷泽《金枝》,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6月第1版,p.1007。

    5 [德]J.W.歌德《浮士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4月第1版,p.408,686。

    6 韩锺恩《我们面临的抉择》,载《中国音乐学》1987年第2期,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p.51;原文为“因为世界只有一个。世界上‘我’也只有一个。因而永久矛盾。”此略作更改。

    7 案:汉语与英语相比,前者的文字结构较为完整,后者的语言结构较为系统,因此某些语言规则在汉语的字型上很难体现。本文的有关分析仅限于英语。

    8 [英]T.S.艾略特《四个四重奏》,漓江出版社1986年9月第2版,p.226,228。

    9 案:作为人类的一种创造,任何文字语言的内涵与外延都具有历史的相对性,文字语言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所显示的“能指”[signifier](表示成分)与“所指”[signified](被表示成分)的分离状只有在历史的人为约定中才能“重合”起来(具有假定性、非永久性),因此,任何文字语言及其解释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关键在于运用本身所显示出的语言结构自足与否和文字指向明确与否。

    10 [德]M.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12月第1版,p.12。

    [i] [英]L.维特根斯坦《文化和价值》,清华大学出版社1987年6月第1版,p.5。

    12 同注10,p.18。

    13 [法]J.P.萨特《存在与虚无》,三联书店1987年3月第1版,p.11。

    14 [德]F.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于光远等译编,人民出版社1984年10月第1版,p.18。

    15 [德]K.马克思《路易·波拿巴德雾月十八日》,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10月第1版,p.121。

    16 [美]D.C.霍埃《西方解释学现状》(《批判的循环》中译本序言),辽宁人民出版社1961年10月第1版,pp.6-7。

    17 韩锺恩《转移与重构——音乐理论研究二题》,载《艺术广角》1987年第1期,辽宁省文联理论研究室出版,p.72。

    18 [德]K.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集,人民出版社1979年9月第1版,p.169。

    19 [德]K.马克思《神圣家族》,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12月第1版,pp.118-119。

    20 [德]K.马克思《资本论》(根据作者修订的法文版第1卷翻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1月第1版,p.374注4。

    21 [意]B.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商务印书馆1982年9月第1版,p.2;案:其意突出强调了任何历史研究均与研究者自身的现时状态相关,并以此“相关”使历史获得了当代性的意义。

    22 [法]V.雨果的原文为:“原稿的永恒性那么不确定,而一个建筑物却是一部那么坚硬、耐久,和不同的书!一把火和一些土耳其人都能消灭那写下的语言。但要毁坏那建筑的语言,可就得要一次社会革命或一次土地革命。”载《巴黎圣母院》,贵州人民出版社1980年6月第1版,pp.236-237。

    23 同注11,p.24。

    24 《新亚美利加百科全书条目·美学》(国内外关于此条是否卡尔·马克思所写有不同的看法与争论),载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美学研究室、上海文艺出版社文艺理论编辑室合编《美学》第2期,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7月第1版,p.251;案:引文中的“本世纪”指19世纪。

    25 [意]G.维柯《新科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5月第1版,p.105、108。

    26 同注25,p.407。

    27 同注25,p.407;案:着重号系本文所加。

    28 同注25,p.152。

    29 案:本文对“现象论”、“本体论”、“(主体)存在论”的逻辑布局:“现象论”与“本体论”的平行关系再向“存在论”升华。关于“现象论”、“本体论”、“存在论”的外文译名目前存有不同的看法,与本文译注(现象论[phenomenology]、“本体论”[noumenonology]、“存在论”[ontology]取相同者还可见:[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译本附录一,译者“关于本书一些重要译名的讨论”;牛龙菲《人文进化学》已将“本体论”与“存在论”等同视之,甘肃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年9月第1版;[德]布鲁格[Brugger]编著《西洋哲学辞典》中文版编者序言称,[Ontology]不宜译为“本体论”,而应译为“存有学”,台湾国立编译馆、先知出版社1976年10月第1版,pp.8-9。

    30 案:《手稿》指K.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9月第1版)。《笔记》指K.马克思的《人类学-民族学笔记》(即马克思《马·柯瓦列夫斯基<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的结果>一书摘要》、《路易斯··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亨利·萨姆纳·梅恩<古代法制讲演录>一书摘要》、《约·拉伯克<文明的起源和人的原始状态>一书摘要》,以上各篇均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第1版;《给维··查苏利奇的信》、《给维··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初稿、二稿、三稿》,以上各篇均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12月第1版;总共近10篇笔记)。另外,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批判施蒂纳的部分(人民出版社1961年2月第1版)、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1版)、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劳动在人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1版)等等也分别对“人类学-民族学”问题有专门的论述。

    31 同注18,p.167。

    32 [德]K.马克思《路易斯··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第1版,pp.397-398;案:引文中除了‖ ‖标记内为马克思批准外,其余均为马克思对摩尔根论点的摘录。

    [ii] [德]F.恩格斯《〈资本论〉英译本序言》,载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3月第1版,p.27。

    34 同注18,p.178,179。

    35 同注18,p.127。

    36 同注18,p.131。

    37 同注11,p.10。

    38 案:原意详见[德]F.W.尼采《查拉斯图特拉如是说·三种变形》,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8月第1版,pp.21-23。

    39 案:原意详见[哥伦比亚]G.G.马儿克斯与门多萨著《番石榴飘香》,三联书店1987年8月第1版,p.110。

    40 [意]A,但丁《神曲·地狱》第26篇,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1月第2版,p.120。

     

     

    (原载星海音乐学院学报》" target="_blank">《星海音乐学院学报》1990年第1期,总第38期,星海音乐学院学报编辑部1990年3月出版,广州,pp.54-58;1990年第2期,总第39期,星海音乐学院学报编辑部1990年6月出版,广州,pp.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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