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音乐学学科建设的几点想法》[1]

     

     

      不久前,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几次不同的重要场合,郑重提出了要重视发展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并提出在这个领域力求“创新”的要求,引起了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界的普遍关注,受到极大鼓舞。一个国家、民族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发展,终究离不开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这两个翅膀,否则就很难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未来的腾飞。

     

    音乐学作为人文学科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我看来,它的任务是在理论和历史这两个层面上对音乐这门艺术进行多方位、多侧面的思考和探究。关于这门学科对于我国音乐文化整体发展的意义,我在十年前为一部音乐学文集撰写的一篇序言中有过这样一段话:“一位伟大的先哲曾经高屋建瓶地讲过这样一句深刻的话:‘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发展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恩格斯《反杜林论》序言)这句话或许能启示我们:一个民族的音乐文化整体的高度发展,恐怕也是不能离开音乐理论思维的深化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音乐学这门学科的建设在一个民族的音乐文化整体发展中所占的重要地位是不言而喻的。”[2]

     

    对音乐文化的人文思考,中国古代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和辉煌灿烂的成果。但当西方自文艺复兴以来,特别是十八、十九世纪以来,随着音乐文化的蓬勃发展,对音乐文化的学术研究也有了迅速的发展,终于建立了近代意义上的音乐学“学科”时,由于种种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中国在这方面却逐渐落在了后面。直到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前后,作为近代意义上的“音乐学”学科才在第一代音乐学者王光祈、萧友梅等人的努力之下,奠定了初步的基础,而它真正的发展则是在共和国建立之后,特别是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之后。在这半个世纪的历程中,学科终于逐渐形成,它体现在:音乐学的研究机构和人才培养的教学基地从草创到最后建立,一支专业性的学术研究队伍逐渐形成,大规模的民族民间音乐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陆续展开并取得丰硕成果;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的近二十多年来,学科的建设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各音乐院校中的音乐学专业陆续普遍建立并逐步成熟,一大批不同年龄段的音乐学工作者活跃在科研第一线上,音乐学子学科各自得到发展,各子学科的学会纷纷建立并有力地推动了音乐学术的发展。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我国音乐学的学科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先后建立了诸如中外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音乐声学和律学,以及近期已经起步的世界民族音乐、音乐声学、音乐心理学、音乐社会学、音乐治疗学等等一系列子学科。这些子学科虽然在形成的历史、研究力量,以及研究的深度和成果方面尚不平衡,但一个学科体系的框架毕竟已经形成。这一切都已经为中国音乐学未来的发展打下了一个良好的、比较坚实的基础。可以说,中国音乐学,作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人文学科,已经登堂入室。

     

    然而,对于中国的音乐学家们来说,面前是一个艰辛的路程。应该承认,作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人文学科,中国的音乐学还很年轻。在这个学科的一些领域,我们同当代西方音乐学的最高成就相比,是有距离的。特别是在“创新”这一点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任重而道远。考虑到我国音乐学学科的长远建设,我认为,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需要我们关注:即扩大学科的学术视野,加强理论与历史的相互融合和渗透,重视对音乐本体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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