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乐律学第四次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东亚乐律学第四次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赵玉卿
2009年11月20日 至22日,“东亚乐律学第四次学术研讨会暨亚太民族音乐学会第十四届学术研讨会”在杭州隆重召开,本次会议是由中国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与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联合主办。开幕式由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黄大同教授主持,浙江省文化厅正厅级巡视员张廷竹先生、亚太民族音乐学会会长权五圣教授、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严凤教授、中国乐律学会会长郑荣达教授分别在大会上致辞,欢迎与会者并对本次会议表示祝贺。来自韩国、日本、美国、斯里兰卡、泰国、马来西亚、柬埔寨、中国大陆及台湾、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160多名学者,聚集一堂,进行了深入的学术研讨,本次研讨充分展示了会议的学术性质,为各国学者们学术研究的交流提供了平台,会场学术气氛浓烈,是学者们近年来学术成果展示的一次学术盛会。以下对“东亚乐律学第四次学术研讨会”进行综述。
本次“东亚乐律学学术研讨会”的议题是:1、东亚乐律学的比较研究;2、东亚乐律学研究的新成果。本次提交会议的论文共有33篇,分别涉及到律、调、谱、器及其他等方面。
上海音乐学院 陈应时 教授首先作了《中国古代乐律学概述》的基调发言,从总体上对乐律学的形成、发展、分类等方面进行了详尽地论述。该文认为:“乐律”一词的形成与司马迁在《史记》(约前104~前91)中分设《乐书》、《律书》有关。在《史记》之后,不仅中国历代正史大都按《史记》体例分设《乐志》(或《音乐志》、《礼乐志》)和《律历志》,而且还出现了众多以“乐律”为名的论著,从而使“乐律”一词成了古代音乐技术理论最为通行的一个概称。正是这些以音律、钟律、律吕、乐典、声律、乐书、乐志、律书、律历志、乐律等冠名的论著,构成了中国古代的乐律学。 陈 先生从“乐律学”由杨没累“淮南子的乐律学”最早提出后,将“乐律学”的发展轨迹进行了阐述,提出乐律学学科按照声、律、调、拍、腔、谱、体、器八个方面进行分类的新学说。该文章对我国乐律学的学科发展定位、乐律学的分类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律
关于“律”的文章,涉及到学科的发展史、律制、律吕、生律法、管律、钟律、正律器、律学思想、律学著作的整理等方面。
韩国汉阳大学 权五圣 教授《韩国的〈乐通〉和〈诗乐和声〉中所载的乐律研究》一文,主要阐述《乐通》和《诗乐和声》中与乐律有关的内容。《乐通》是正祖为了实际活用朱子学说所著述,《诗乐和声》是韩国朝鲜时代正祖4年编撰的,当中记录了朱载堉的平均律理论。该文指出,《律吕正义》重新规定横黍尺的十分之九即九寸为黄钟的长度,用三分损益法相生律吕,《乐通》同意了这一理论。韩国世宗时代雅乐整理虽然受到陈旸的《乐悬图说》和《侯气说》的影响,但是陈旸的理论学说在世宗代尚未受到重视。从《乐通》中可以了解这些音乐理论变化的线索。
上海音乐学院 应有勤 教授的《一种不用计算的律制——浑然天成的自然谐音造就浑然一体的天然律制》一文提出,鉴于黑泽隆朝发现我国台湾布农族中存在没有歌词的和声音乐,认为音乐起源与语言无关,而是从乐器的泛音移植到人声的。从这一理论出发,该文阐述了谐音律的物理数理特征、泛音乐器的种类、谐音的音阶组合原理以及人类对乐器自然谐音认知。该文列举了大量遗存于世界各地区的泛音乐器音阶和演奏谱例,以证明泛音乐器演奏的原始音阶的意义及其对特定音程诞生的意义,提出自然谐音是一种浑然一体的天然律制的观点。
浙江省艺术研究院院长 黄大同 教授作了《文化形态的中国乐律学说》的发言,该文认为在中国古代乐律学领域,古人拥有宏观、综合、整体的思想观念,中国古代乐律学说的建立路径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在古代哲学的基础上建立古代乐律学;二是在古代乐律学本体的基础上建立古代哲学理论。提出中国古代乐律学说的特征即中国古代乐律学说与中国古代哲学互相对应、互为基础的哲律一体与哲律同构特征。并通过具体事例,特别是对“六十甲子纳音”的学说进行了仔细地论证。进而指出:一些哲学理论学说是在与其具有一体同构关系的音律本体形态上得以建构起来的,或者说,一些音律本体形态是中国古代某些哲学理论学说建立的原型、素材与基础。
河南大学音乐学研究所 杨善武 教授的论文《〈吕氏春秋〉先益后损生律的确定性》,从秦简《律书》与《吕氏春秋》生律、古代文献中的上生、下生、《吕氏春秋》先益后损生律的求证三个方面,对《吕氏春秋》的生律顺序进行了考证,认为《吕氏春秋》生律文字,先交代十二律的相生关系及总的顺序,然后指出三分益一上生、三分损一下生两种方法,接着具体指明哪些律是向上生、哪些律是向下生。其中黄钟等七律“为上”、林钟等五律“为下”一语,则以古人着眼于竖行书写的位置上下和立足于始发律表述的特定角度,从而使先益后损的生律次序具有了确定性。
澳门理工学院 胡企平 教授《对我国清代的七律制管律研究》一文,通过对《律吕正义》在文化、数理和乐律学上所进行的梳理及制管验声,认为:康熙皇帝所敕撰制定的管律“阳阴七律制”,是清代的数学家、乐律学家和笛箫制作大师们,在尚不确知音乐声学的情况下,以全面复古的实践与探索,把弦律的“三分损益生律分”与“管律9 :4八度”相叶(谐)同声浑而为一,他们在吹律听声、正律审音的实践过程中,交互采用了从一维空间(线轴,即三分损益法)、二维空间(平面,即同径管的五声二变)到三维空间(立体,即异径管的圆柱体积等差分割、旋相为宫)等方式,以达到阳阴七律制管律的“管口校正”事实。作者提出,对于强加给《律吕正义》编纂者们的所谓“十四平均律”应予以否定。
武汉音乐学院 王洪军 教授的论文《〈乐学新说〉“典同”之乐律学探究》,本文以《周礼·春官宗伯第三》中掌管同律度量衡的行政长官“典同”之与乐律相关文献为研究对象,在对朱载堉《乐学新说》之相关阐释进行标点的基础上,努力汲取其新说之合理内涵,该文从六律六同与人间亲情、黄钟之声与自然之理、黄钟之长与纵横之黍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初步归纳整理出:六律、六同与人间亲情的关联;黄钟之声与自然之理的对应;黄钟之长与纵、横黍之关系以及不宗黄钟九寸等理论见解。该文对文献史料有新的理解,并对《管子·地员》进行了新的标点和解释。
武汉音乐学院 谷杰 教授《“始于黄钟,终于南事”法新释——〈五经算术〉与〈后汉书〉所载京房六十律史料的互证与互补》,通过对《后汉书•律志》与《五经算术》有关京房六十律记载的比较分析,发现《五经算术》与《后汉书•律志》有关京房六十律的史料同源,相比之下《五经算术》运用算学思维,更为清晰地揭示了六十律的内在逻辑;对《五经算术》相关史料的研究有助于深入了解京房六十律所蕴涵的律学思维以及每一律所遵循的生律规则。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蒲亨建 教授在题为《曾侯乙编钟律制归属问题研究中的逻辑思维问题》的发言中提出,关于曾侯乙编钟律制归属问题,长期以来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对其测音数据的分析上。但由于编钟的发音特点及其埋藏历史久远等原因,迄今对其测音数据的不确定性难以作出令人信服的律制判断。该文尝试以新的思路重新审视此题,认为无论从“复合律制”所暗示的线索,还是从当时的客观条件、主观愿望与音乐实践规律出发,曾侯乙编钟的音高体系所显示的只能是乐制特征,不可能、也无必要采取律学定制。
韩国茶山研究所研究室长 金世锺 教授的论文《茶山丁若镛的五声和六律论》,《乐书孤存》是茶山参考《虞书》、《周礼》和其他经典中记载的有关记录音乐的内容而编纂的,茶山重新对这些乐律内容进行了解释。该文主要以《乐书孤存》“论六律与五声不同”与“论六律为经五声为纬”说为中心,探讨了茶山的乐律理论“五声与六律的声律论”,作者认为,对于十二律吕与五声的关系,茶山的乐律观与中国文献记载不同。
上海东方广播电台退休主任编辑 孙克仁 先生宣读了论文《“均”“均法”考辩》,该文从多方面对“均”与“均法”进行考证研究,认为“均”是供弹奏音律、提供校音参照系的律器,“均”的构造很可能仅是木头一方,设一弦,弦长七尺,有轸调弦。“均法”不行数学运算,只选奏某些弦节点的实音来演示音律。并认为《国语》伶州鸠谈及的均法,曾为正统。“均”的操作方式,决定其示律格局有鲜明的纯律倾向。
斯里兰卡帕拉代尼亚大学Leena Seneheweera博士的论文《斯里兰卡音乐中印度律学思想之文本佐证》,该文提出:据资料证明在斯里兰卡音乐中存在音乐学的思想,尤其是乐律学的概念。其中有些证据来自于阿努拉德普拉时期(公元前137 年至公元1000年)的巨著《大史》及其注释《大史注》,并在《小史》中也有所体现。该文主要就《王冠宝石诗》中的乐律学思想加以分析,认为在《王冠宝石诗》中,涉及到三级音阶、七声、二十二个微分音符、一种调式、四十九种组合及无限变化的拉格等音乐学术语,这些术语都来源于印度音乐学,因此可以通过学习印度音乐来理解许多基本用语。
来自日本国学院大学山寺三知副教授的论文《〈律吕新书〉校点札记(之一)——选择底本,兼论版本系统》,该文主要阐述了系统整理《律吕新书》流传版本的过程,以及如何选择最合适的版本作为底本的情况。作者认为既存的《律吕新书》的标点本在底本选定和校对方面均有很多误点,通过考察流传的诸个版本,认为现存最早版本应为《朱子成书》,故选择此本作为底本进行校点工作。
韩国庆熙大学 陈庸玉 教授《东西乐律数理构造分析比较——勾股定理,三分损益,平均律等的数理性构造分析比较》一文,运用工学的方法,通过声波的振动,重新解读了十二律吕,这与我们一般音乐学研究的方法是不同的。
二、调
关于“调”的文章涉及到乐调体系的形成与流变、宫调、音阶、声名等方面的内容。
武汉音乐学院 郑荣达 教授的论文《唐代俗乐律调体系的形成与流变》,该文以晋前三律调的传统与理论、隋唐初乐律调的发展状况、中唐俗乐二十八调体系的形成、宋以后俗乐律调的变迁等四个时间段展开阐述,总体归纳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俗乐律调体系形成前的音乐历史背景、条件以及对后世俗乐理论体系产生的影响。第二部分,是乐律调体系形成后的律、调结构特征及其功能、意义。第三部分,宋、明、清不同时期俗乐调的属性在传承过程中发生的变化,以及向着工尺七调体系转型的历程。
杭州师范大学 郑祖襄 教授的论文《〈乐学轨范〉唐琵琶乐调考》,从《乐学轨范》唐琵琶史料及其来源、唐琵琶形制分析、唐琵琶乐调考三个方面,对《乐学轨范》所载唐琵琶乐调进行考证,作者认为《乐学轨范》所录唐乐是来自中国古代的音乐,其中唐琵琶乐调一方面说明了当时传入朝鲜的琵琶乐调,也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宋代琵琶乐调的面貌。唐琵琶的形制保存了中国唐宋时期琵琶的特点,唐琵琶上用于“唐乐”的“上调”和“下调”,对照律吕名称可能是宋代燕乐调中的“中吕宫”和“南吕宫”。唐琵琶上用于“乡乐”的“平调”和“界面调”是相差一个大二度的两个调高,而平调的最早来源是汉代的“相和三调”。唐琵琶乐调对于中韩乐律学史具有难得的研究价值。
浙江传媒学院音乐学院 赵玉卿 教授《“阳生于子、终于午”—— 论蔡元定“燕乐音阶”的本原》一文,从产生“燕乐音阶”的源头入手,对产生“燕乐音阶”的原始材料进行新的解读与研究,提出“阳生于子、终于午”是打开蔡元定《燕乐》理论的锁钥,为论证蔡元定在《燕乐》中所说的音阶为“古音阶”提供了新的论据。作者认为,对“变”与“闰”这两个音名的错误认识是产生“燕乐音阶”的根源,进一步确定:1、蔡元定《燕乐》所云“变”即是“变徵”、“闰”即是“变宫”;2、蔡元定《燕乐》理论中所使用的“音阶”是由“宫、商、角、变徵、徵、羽、变宫”七声构成的“古音阶”形式。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杜亚雄 教授《对“燕乐音阶”再思考的思考》,该文认为乐律学界纠正对蔡元定记述的误解十分必要,但五正声加“清角”和“清羽”之七声音阶的真实存在亦不容忽视。乐律学研究应和音乐实践相结合,因此必须对这种音阶进行归纳和总结。作者认为秦腔中的“苦音”不是这种音阶,称它为“龟兹音阶”“省略一音的形式”也未必合适。作者赞成按 黄翔鹏 先生的意见称为“清商音阶”,并用流行在中国西北地区少数民族民歌的实例说明了与这种音阶有关的一些问题。
星海音乐学院吴志 武副 教授的论文《几则明清文献之释“变”、“闰”》,从学术史的角度,对明、清时期讨论“变”“闰”的文献进行了梳理与分析,包括明代倪复的《钟律通考》,清代胡彦升的《乐律表微》、凌廷堪的《燕乐考原》、江永的《律吕阐微》、陈澧的《声律通考》等五种著作;同时还对童斐《中乐寻源》、郑觐文《中国音乐史》、许之衡《中国音乐小史》、王季烈《螾庐曲谈》等四种谈及“变”、“闰”的民国著作一并进行了研究。作者提出:明、清、民国时期关涉“变”、“闰”的文献中,除个别解释不太确定外,一般将“四变为宫”之“变”释为“变徵”;“七闰为角”之“闰”,释作“变宫”。联系唐、宋、元时期的相关论述,“变”释作“变徵”,“闰”释作“变宫”,此种解释由来已久,直至民国时期王光祈的新说出现。
上海城隍庙道教音乐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音乐学院 吕畅 博士的论文《从〈燕乐考原〉看燕乐二十八调的音阶结构》,认为清·凌廷堪所著《燕乐考原》关于燕乐二十八调的音阶结构问题作了的详细的阐释,其核心观点为“燕乐音阶与古音阶并无区别”。作者通过深入分析《燕乐考原》对“变”与“闰”、“燕乐音阶所配工尺谱字”两个方面的的论述,指出其在论证燕乐音阶结构时所存在的错误以及正确观点,对于后世学者王光祈、钱仁康对凌廷堪《燕乐考原》所述音阶结构所作的探讨及其中的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详细地梳理。
徐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孙颖讲师《对比分析文献中的六宫十一调宫调结构》,作者以燕乐二十八调衍变中的六宫十一调的宫调流失问题为切入点,对二十八调在流失过程中出现的新的宫调变化和各个文献记载中的不同,进行了具体分析和比较研究。对二十八调在宫调数量上的减少、音位结构上的演化等现象进行总结;通过考察记载中的六宫十一调,比较研究宫调体系,更深一步的挖掘隐藏在文献宫调背后的音乐形态的发展状况。
来自上海音乐学院的日本留学生安达智惠的论文《〈魏氏乐谱〉中的调》,该文依据日本书林艺香堂于明和五年(1768年)出版的《魏氏乐谱》这个版本,对《魏氏乐谱》中所使用的调进行了新的分析和考证。对于林谦三提出的“明乐八调”和钱仁康提出的“有些曲子显然超出了八调的范围”这两种观点,安达智惠与钱仁康观点相同,但在对乐曲的具体分析时却不同,钱仁康的乐曲分析使用乐谱的起迄音,而安达智惠则从句逗音来确定调式,故他们的分析结果却是不同的。
上海音乐学院漆 明镜 博士《〈魏氏乐谱〉之宫调解析》一文,就《魏氏乐谱》的宫调进行了新的解读,她发现作为定律器的笙采用标明苗序的日本笙记谱法,与工尺谱对应后可知,其所用七个工尺谱字再无高下之别,故林谦三《明乐新考》中提出“明乐八调”的观点难以实现。随后她再结合每首乐曲的音阶分析和乐器瑟的谱式标记与工尺谱字音高的比对,最终证实所谓“明乐八调”非为宫调概念,实为瑟调调弦法,并整理完毕了244首《魏氏乐谱》中所实际采用的宫调,解决了国内外大部分学者认同“八调”即乐曲的调名,又无法解释其中实际用调超出八调的情形。
韩国艺术综合学校南 相淑 教授的论文《〈乐学轨范〉所载祀天神乐四调之音构造研究》,该文提出,关于《周礼》祀天神乐4调,中国学者的解释与《乐学轨范》不同,中国学者解释为五音音阶,《乐学轨范》解释为与《宋史》相同的七音音阶,并对照“为调”调名构成了7音。成宗朝的祀天神乐4调是把与《宋史》中构成音不一致的“为调”乐调名改为构成音恰当的“为调”名称后,找出中心音然后再改为宫调的。把角调、徵调、羽调的音乐都替换为宫调,把起调毕曲的圈点标记在“宫”音上,这不是把乐调解释错了,而是说明了当时的演奏方式。
来自甘肃兰州的 牛龙菲 先生《无商之圜钟与无徵之四旦》一文,认为明末方以智在《东西均·开章》提出的所谓“无商之圜钟”,是说传统钟律,有宫、徵、角、羽,而唯独无商。而所谓“无徵之四旦”,是说一均四旦,有宫、商、角、羽,而唯独无徵。作者提出:方以智所说,乃是律度量衡一体、律历一也之中国传统乐律体系的核心之谜。中国乐人代相传习之非单纯三分损益的律度量衡一体、律历一也的乐律体系,长期以来未得正解。近代以来,又被西洋无明的所谓科学,蒙上了一层厚厚雾障。
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王安潮 教授的论文《唐代大曲宫调理论的形成及其对东亚乐调发展的影响》,认为唐代大曲所用宫调的形成有两个主要的渠道:一为民间和少数民族音乐逐步雅化、仪式化的演变,二为宫廷仪式音乐(或为雅乐)逐步吸收民间或外族音调逐步俗化的演变,它的用乐宫调大都遵循了一曲一宫的方法。但在唐代中后期,开始有了转调和移调的手法。唐大曲的宫调对东亚诸国的乐调发展起了重要的影响,日本留存的大曲乐谱在名称上与之有相类之处,东亚乐调在发展过程中却产生了一系列衍变。
三、谱
关于谱的文章涉及到古谱的保护与传承、古谱的比较研究等方面。
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艺术系马西 平副 教授的论文《中国千年遗音考略——解读“西安鼓乐”古谱》,认为“西安鼓乐”是已存在了数百年乃至上千年的古老乐种,但当今“西安鼓乐”正后继乏人、命悬一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作者提出,通过大学、乐社、社会相互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对“西安鼓乐”的乐谱、乐器、乐曲、乐律、乐人、乐社、乐俗进行学习,使保护、传承、利用各有所依,可推进“西安鼓乐”的再度复兴 。
上海音乐学院 于韵菲 博士《〈愿成双·双胜子急〉译解》一文,以乐谱资料与文献资料为依据,对《事林广记》所录《愿成双•双胜子急》古谱的版本、曲名、音高、节奏等进行了解析,进而认为《双胜子急》中的“ ”具有延长谱字时值与标识“板”(拍)的双重含义。另外,《双胜子急》“叠句”的旋法特征在昆曲音乐中也有体现。
韩国湖西大学朴恩玉教授的论文《韩国的井间谱》,认为井间谱是韩国最具特色的乐谱,而且它还是世界上最早的一种有量乐谱(Mensural Notation),它解决了以往乐谱中以音高为记载主体的缺陷。井间谱不仅在韩国的乐谱史上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就是在世界的乐谱史上也显得非常重要。
韩国首尔大学留学生 姜春花 博士的论文《韩中古乐谱记谱法比较研究》,认为在韩国的古乐谱记谱法中,具有代表性的记谱法有律字谱、宫商字谱、工尺谱、略字谱、肉谱、合字谱、五音略谱、连音标、井间谱等九种,而现今使用的记谱法只有律字谱、肉谱、井间谱三种。该文着重对韩国的古乐谱记谱法作了概括论述,并将其与中国的古乐谱记谱法进行了比较。
四、器
关于“器”的文章主要涉及乐器与阴阳五行的关系等方面。
韩国庆北大学校艺术学院国乐系 丁海任 教授的论文《有关韩国乐器的阴阳五行研究》,该论文主要对有关韩国乐器与阴阳五行存在的联系进行了论述,认为现象世界所有的变化与生成是通过阴阳造成的,而且阴阳能够相互的转化。宇宙万物的变化有水、火、木、金、土五种样态。韩国乐器的形制、材料,以及鼓表面、棵、弦、乐器和弦的长度、颜色等皆反映出了这些阴阳五行的思想,故阴阳五行思想是作为韩国乐器形制中的中心思想,并且这些思想的基础是韩国音乐的屋漏痕与和谐的原动力。
五、其他
[蒙古国]其美格著 [马来西亚]李淑芬译《〈元史〉徳智格多吉蒙文译本卷70、71中的“礼乐”》,该文提到:《元史》全书以古汉语写成,蒙古学者徳智格多吉(Chimediin Demchigdorji, 1863-1932年) 是首位把《元史》全冊210卷翻译成旧蒙古文的翻译者。现存放在蒙古国国家图书館內的兩份手抄本, 是《元史》中唯一硕存的徳智格多吉蒙古文译本。该论文着重探讨了《礼乐》之后半与宫廷音乐有关的五个课题, 即乐服、乐舞、乐器、乐律、杂剧。作者并呼吁有关当局对于元史手抄本需要迅速地保护和研究。
常熟理工学院音乐系 张柏铭 教授的论文《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传承――视唱练耳改革刍议》,认为:自三十年代陈洪等老一辈音乐理论家、教育家,将西方的视唱练耳学科引入中国的音乐院校以来,其教学观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似乎未有大的改变,尤其以十二平均律制下的西方大小调为核心内容,始终贯穿在视唱练耳学科的全过程,这与当今人们对世界多元化文化发展趋势的共识,是很不一致的。该文提出建立我国具有中华文化特征的视唱练耳学科体系,这一体系应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传承为核心。
“东亚乐律学第四次研讨会”会议历时三天,讨论热烈而友好。22日上午研讨会闭幕式,由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 黄大同 教授主持, 权五圣 教授致辞,对承办本次会议的黄大同院长及各位组委会人员表示感谢。 郑荣达 教授对本次研讨会作了总结发言,他对本次研讨会的价值和意义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涌现出不少年轻人对乐律学发表有见解的观点,说明了乐律学领域后继有人,相信本次研讨会将对东亚乐律学学术研究产生积极的影响。会议建议“第五届东亚乐律学学术研讨会”2010年将在韩国首尔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