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弥足珍贵的演讲——于润洋教授《关于音乐学研究问题的若干思考》讲座
一次弥足珍贵的演讲
——于润洋教授《关于音乐学研究问题的若干思考》讲座
吕常乐 李彦频
2008年12月18日下午五点半至七点,应我院科研处和音乐学系之邀,我国著名音乐史学家、音乐美学家、音乐教育家、我院前院长于润洋教授,在演奏厅举行了题为《关于音乐学研究问题的若干思考》的重要学术讲座。院长王次炤教授、副院长周海宏教授、我院前党委书记陈自明研究员、年已9旬的音乐学系陈宗群教授、音乐学系系主任张伯瑜教授等近200位师生聆听了于先生的讲座。讲座开始前王院长还做了简短但充满热情的讲话。他不仅谈了多年来于老师的学术思想和治学态度在他们以及稍后的几代人身上的深远影响,而且告诉大家,于老师将要阐述的学术思想蕴含了深刻而丰富的内涵,会在我们今后的治学道路上一直相伴,受益终生。
于先生1952年考入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1956年由国家选派到波兰华沙大学音乐系学习音乐学,跟随世界著名音乐美学家卓菲娅·丽沙教授学习音乐美学和哲学,1960年回国执教,1983年至1992年间曾先后担任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和院长领导职务。在到目前为止的治学生涯中,他先后出版了三本论文集:《音乐美学史学论稿》(1986年)、《音乐史论问题研究》(1997年)和《音乐史论新稿》(2000年),两部专著:《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2000年)及《悲情肖邦》(2008年),两部译著:卓菲娅·丽莎的《论音乐的特殊性》及《音乐美学新稿》,主编了《西方音乐通史》和《20世纪西方音乐学名著译丛》,这些论文和著作在中国音乐学界具有重大而广泛的影响。
于先生在切入正题之前,首先对究竟什么是音乐学,这个关乎音乐学学科定位的前提性问题谈了自己的理解。他认为音乐学作为一门人文学科,可以概括地表述为,是从历史和理论两个层面,对音乐艺术进行全方位、多侧面、基础理论性探究的学科。这离不开音乐艺术区别于其他艺术门类的特殊性这个核心问题。同时,音乐学还是一个整体的概念,正如音乐学的德文词“Musikwissenschaft”即“音乐科学”,指的是包含了一系列各领域音乐知识的整体,历史音乐学和体系音乐学亦被涵盖其中。
然后,他结合自己五十多年来在音乐学领域学习和工作的体会,面对人文学科之间及其各个子学科之间的渗透日益加强的大趋势,主要从西方音乐史和音乐美学的角度,阐述了其对目前音乐学研究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于先生认为在我国的音乐学研究中,尤其是西方音乐史和音乐美学领域,存在着若干看似相互对置,但实际上又应该互相融合与统一的方面。他将其归纳为六个关系,分别是:历史与理论的关系;音乐学学科与其他相关人文学科的关系;理论立足点与历史上和当代的理论资源的关系;社会-历史阐释与音乐本体分析的关系;音乐文本自身与对它的体验和理解的关系;思想与表述之间的关系。
一、历史与理论的关系。
在论及音乐学研究中历史与理论的关系时,于先生认为,音乐史研究应具备理论的、逻辑的思维,以摆脱对庞杂历史事实的罗列与堆砌,使历史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从而实现在较高层次上的突破。同时,理论研究还不应忽略历史意识。一个研究者如果对音乐自身发展过程缺乏足够的了解,只停留在抽象思辨的层面,孤立地局限在具体的音乐现象中,那他就很难深入地研究理论问题,也很难使这个学科向更高的境界迈进。因而,音乐学研究、特别是音乐史学和音乐美学,更应该努力使历史和理论,或者说历史和逻辑相互统一。
二、音乐学学科与其他相关人文学科的关系。
对于音乐学学科与其他相关人文学科的关系,于先生指出,音乐学作为一门人文学科和一个多门类相结合的音乐知识系统,它与其他相关人文学科存在不同程度的联系,音乐学各子学科之间的联系更是千丝万缕。作为一个音乐学家应该尽可能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使音乐学从其他相关人文学科中吸收滋养,并实现音乐学内部各子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从而在不同学科之间、不同子学科之间的边缘和交叉点上寻找新的生长点,实现音乐学研究领域真正的突破与创新。
三、理论立足点与历史上和当代的理论资源之间的关系。
关于理论立足点与历史上和当代的理论资源之间的关系,于先生强调,音乐学作为一门人文-社会学科,不能没有理论的支撑,即不能没有理论的立足点,这是无法回避的,而主要的立足点是指哲学-美学立足点。尽管在对其选择上见仁见智,但是于先生讲到,在几十年来认真阅读、比较、甄别各种哲学流派之后,他从学术的角度坚定地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哲学立足点,因为它那充满辩证意味的历史唯物史观在他看来是最清晰、最透彻的,比较好懂,而且具有很强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他建议年轻的学者们要多读一点马克思主义的原著,并向大家推荐了经典的译本。
此外,他还热切地希望研究者们能够吸收或借鉴各种包括非马克思主义的有价值的哲学-美学理论资源,应该全面地了解、认识并批判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尽可能地丰富和扩展自己的理论视野,付诸实践。
四、社会-历史阐释和音乐本体分析之间的关系。
谈到社会-历史的阐释和音乐本体分析之间的关系,于先生认为,音乐学作为对音乐艺术的研究,不能离开对具体作品的审视,特别是在音乐史的研究当中。然而审视的角度可以从社会文化层面进行社会-历史的审视,也可以从音乐音响实体层面进行音乐本体的分析。二者的研究目的和要求不同,各有存在的价值,但又各有局限和不足,因此,于先生认为,对音乐作品的一种更理想的审视方式应该是这二者的相互渗透与融合。
为此,他在15年前论及瓦格纳乐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的论文中,提出了 “音乐学分析”的概念,并将其表述为,“应该是一种更高层次上的具有综合性质的专业性分析,它既要考察音乐作品的艺术风格、语言、审美特征,又要揭示音乐作品的社会-历史内涵,做出历史和现实的价值判断,并且应该努力使这二者融会在一起,从而对音乐作品的整体形成一个高层次的认识。”这个概念要求我们音乐学家必须对音乐本体,如声音结构、技术层面等具备足够的专业性认识和把握能力,必须培养有敏锐历史感的音乐技术分析能力,以揭示音乐作品所蕴含的社会-历史内涵。
五、音乐文本自身与对它的体验和理解的关系。
于先生谈到,音乐尤其是纯音乐,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原型,因此是人类独创的、以声音为载体的、具有非语义性、非具象性特征的艺术。对于这样的作品,要充分体验和理解其艺术魅力,就必然要求欣赏者的主体参与,充分调动自身的能动性,让意识与潜意识积极填补音乐留下的空白与空间,因为聆听音乐所产生的想象和体验的空间远甚于其它艺术的效果。同时,这种体验和理解还需要借由释义学的哲学思想予以指引。于先生借由德国哲学家狄尔泰的“历史释义学”以及伽达默尔的“哲学释义学”告诉我们,理解音乐不仅要认识其原有的社会-历史环境,并且要从当下的“视界”去理解作品,要把历史的视域和当代的视域融合在一块,进而产生一个“视界融合”的超越性理解。
六、思想与表述的关系。
谈及音乐的思想与表述的关系时,于先生首先主张音乐学研究不应提供过分具体且主观的感性体验的表述,因为这容易误导欣赏者对作品的理解。其次,要慎重使用和创造新的概念和术语。当然,于先生承认音乐学研究有时候是必须创造一些新概念和新术语的,但他更主张深入浅出的研究方式,认为理解时要深刻、深入,表达时则要浅显易懂、不故弄玄虚。
于润洋教授演讲过程中,现场气氛非常热烈,不时响起阵阵掌声。对于刚踏入音乐学领域的青年学生们来说,近距离学习和感受于先生的学术思想和治学精神,接受大师人生经验的启迪和洗礼,确实是一次十分难得的机会。正如于先生的感言,“你们都是非常幸福的”,既有优越的学术环境,又有较宽松的社会环境,能有相当学术水平的教师的指导,有相对完整的音乐学专业课程设置,还能自由地选择自己喜欢的科目或行业,终其一生尽享乐趣。因此,我们应该学习于先生孜孜以求的精神,既然选定了这个行业,就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坚持下去。最后,让我们也谨记那句激励着于先生毕生理想的先哲名言——“一个民族要站在科学发展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 或许,这正是我们这些从事音乐学事业的人们的一种历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