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音乐史学研讨会第三场综述
洛秦教授《宋代音乐研究的结构问题探讨》、李方元教授《音乐史中的叙事与分析——对音乐历史研究的思考》
宋代部分
第一场、洛秦教授《宋代音乐研究的结构问题探讨》
主持人:项阳(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研究员)
演讲人:洛秦(上海音乐学院教授)
题 目:《宋代音乐研究的结构问题探讨》
时 间:2010年11月26日14:00-14:45
记 录:杨成秀
图 片:王璇
洛秦教授以自身的学术结构特色为基础,在掌握大量基本资料的基础上,从方法论层面上如何建构书写历史的结构这一思路出发,对宋代音乐研究的现状进行梳理与评价,对宋代音乐的历史定位、对该领域的研究理念、书写方式、研究核心,提出了自己深入的思考。发言主要包含了一下四方面的内容:
一、宋代在音乐历史上的定位——“转型”再认识:从崇礼至兴俗的“二次转型”思考
关于宋代在音乐历史上的定位,洛秦教授在前人的断层说(黄翔鹏)、俗文化的转型说(刘勇)等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由唐至北宋、由北宋至南宋的“二次转型说”。其一是艺术形态方式的燕乐-礼乐-俗乐转变,宋代宫廷文化特别是礼乐文化占据重要地位,而俗文化的真正形成则是在临安,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演进过程;其二,长安、开封与临安的政治、军事、地理和生活环境的不同,艺术形式演化的过程是这诸种因素的作用;其三,三个时期宫廷制度的功能性转换;其四,三个时期功能性转换过程涉及到国家-民族-宫廷-市井所涉及的政治、疆域、经济、现实的朝廷与民生策略。
二、宋代音乐编年史的写作——“碎片”史料梳理与整体历史“重构”的叙事
历史撰写通常有风格史,还有专题史、断代史、编年史几种形式。其中编年史是中国治学一个很重要的传统,其经典著作如司马光《资治通鉴》、威廉兰格《世界史编年手册》、陈文新《中国文学编年史》和孙继南《中国近现代(1840-1989)音乐教育史纪年》等。
近来有相当长一段时间这种方法不是很受重视,但是以史为纬,以时间为经这样的叙述,可以使读者很清楚知道每年事件的变化过程。编撰宋代音乐编年史有其必要性。从宋代音乐研究状况看,静态多、历时少、史料混用,尤其是对话缺失——即历史与事实、历史与作者、历史与读者的交流互动几乎是不存在的。基于这样的情况,按照历时的、编年的思路写一部宋代史,可以作为宋代整个思考的突破点之一。洛秦教授通过“北宋李照改乐”、“南宋‘废教坊’”、“朱熹乐论”三个例子,来说明编年史体例对于阐述复杂事件的前因后果、方方面面,对于同一事件不同时期的变化等问题,对于引发对历史叙事性的思考等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三、宋代音乐研究的“核心补遗”——乐论材料的整理与思想研究的关注
洛秦教授提出将音乐思想研究作为宋代音乐研究的核心。他回顾并分析了宋代音乐的研究现状(截止到2009),发现宋代音乐研究做得最不够的两个方面,一是有关乐论思想方面,尽管有十几篇文章,可是过去所谓“封建思想”的痕迹还是很重,理论的学术含量不高;第二个是对于整体宋代历史研究,特备是编年史的研究完全空白。而目前正在思考进行的两个课题就是以编年体例写北宋和对宋代理学思想做梳理。
在音乐思想方面,从现有成果里对乐论思想的研究,体现出这样的特征:对材料梳理、对美学范畴的思考比较多,基本是按照传统思路、思辨型手段比较多,而对于乐论如何在特定情境下、社会里、朝代里产生的作用这方面思考较为缺失。例如有关宋代音乐思想研究中成果中最具特色的关于朱熹的研究,涉及到理学思想、儒家美学、禁戏论、跟地方传统之间的联系等,但对于前面提到的“作用”的思考没有涉及。很多有关宋代乐论对于宋代音乐产生的作用的梳理都相当欠缺。
音乐思想的作用是什么?如很多人叙述过的,比如科林伍德说思想史是唯一的历史。当下研究知识史、技术史、思想史三者之间相互不关联,很少有人从思想史辐射的角度将知识史、技术史有机融合在一起,音乐史领域亦如此。因此,洛秦教授希望能够借鉴新史学所提倡的,把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几方面熔合在一起,不仅仅关注“整体”,同时也思考“叙事”。
宋代音乐思想研究有大量乐论材料有待挖掘与重新理解。李方元和康瑞军正在做的宋代乐论梳理,整理出近四十余万字文献。
四、宋代音乐研究结构的思考——以思想研究为核心,展开纵向的编年体写作与横向的转型探讨
洛秦教授介绍了自己的整体研究思路,即把宋代思想中礼乐关系的复杂性作为切入点,将不同身份人物对于宋代乐论的叙述综合起来思考,特别思考个人、群体、社会互相之间的作用。即以机制作为核心,纵向书写、横向人事关系作为理论的架构,结构性地阐述,音乐的人事与文化关系,是如何受到特定历史场域作用下的音乐社会环境中所形成的特定机制的影响、促成与支撑的。所要探讨的是,有一种特定机制支撑音乐社会的存在,这个特定的机制很复杂,它可能是意识形态、理念信仰,也可能是一种支配的力量,权利、制度、机构,也可能是一个活动(教育性的或经营性的)。而在宋代,礼乐思想、理学观在音乐中的作用,或许就是促进宋代与前朝、后朝不一样音乐形态出现的核心。
主持人项阳教授点评,认为洛秦老师的思考非常深入, 而且身体力行做了相当多的工作。同时对该课题的研究前景和可深入程度较为认可。
第二场、李方元教授《音乐史中的叙事与分析——对音乐历史研究的思考》
主持人:项阳(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研究员)
演讲人:李方元(西南大学音乐学院教授)
题 目:《音乐史中的叙事与分析——对音乐历史研究的思考》
时 间:2010年11月26日14:45-15:30
记 录:杨成秀
图 片:王璇
李方元教授就音乐史学理论层面提出自己的简介,论题围绕历史叙事而展开,主要涉及到了历史叙事的时间和叙事情节两大方面。
在具体讨论之前,李教授通过谈历史叙事的虚拟和实录的关系,强调了历史叙事研究的重要性。他指出,历史,讲出来就是故事。讲故事可区分为“虚拟”和“实录”,虚拟被看做文学艺术,实录则被看做历史资料。但其实,实录也有文本存在,文本则涉及体裁。作为历史资料的文本,在过去就是一种文体或体裁。所以,这个角度来看,叙事的研究很重要。传统史学重视史料的真实性,现代史学还注意到另外一些真实性问题,这就是文本、话语和叙事。
在强调了历史叙事的研究意义之后,李方元教授对历史叙事中的“时间”要素展开讨论。
首先,他对历史叙事的时间进行了概念上的分层次辨析。他认为,在历史叙事中有两种意义的时间:一种是“历史时间”;另一种是“叙事时间”。“历史时间”是一种生活时间,是反映过去的生活经历并与其叙述有关的一种时间。相对于生活来说,历史时间是一种可用物理方式来测量的物理时间,它的发生是顺序性的。“叙事时间”是在对历史的叙述中产生的。它并不产生于历史事件,而是产生于叙事时间。它没有绝对的顺序性,在历史叙事中,历史事件是结构性的,不一定是物理时间从过去到现在的那种统一的线性时间。
为了更明确地阐述观点,李方元教授以《史记》、《汉书》和《宋史·乐志》等书为实例举例,对理论进行具体的分析与解释。如,司马迁《史记》,以“纪传体”体例,从12本纪、30史家、70列传、10表、8书五个方面记述中国从黄帝到汉武帝总三千余年的历史,其叙事并不是根据线性时间从古到今一贯而下的,而是通过结构化时间处理,又以人物(分等级)、事物(分类别)进行的。又班固《汉书·礼乐志》,采用“礼”、“乐”两个视角分述汉朝制礼作乐之事。其对“礼”、“乐”的叙述表现出两种时间:叙述了汉代五位皇帝的重大制“礼”之事,但却叙述了八位皇帝的重大作“乐”之事;对“礼”只讲了汉代的情况,而讲“乐”则追溯到了黄帝时期。由此体现出,历史时间在这里受制于“叙事时间”。再如《宋史·乐志》,其叙事时间与宋代的历史时间也是不相一致的。它按音乐实践(或事类)分成四类来组织和叙述,而不完全按照宋代的历史时间来展开。
再从实例分析回归理论,李方元教授指出,就历史叙事说,实际上“历史时间”都是由“叙事时间”提供的,是在叙事中被呈现出来的时间,并不是历史中绝对的物理时间。一方面,叙事时间对于时间的节省和压缩,使历史时间在时间中进行组合,这种组合由此产生“意义”;另一方面,叙事时间中叙事所瞄准和呈现的对象,是现实生活中的不同侧面。
除了对历史叙事时间的辨析,李方元教授还涉及了历史叙事的节奏和叙事情节的问题。
他分析了叙事中的叙述节奏与时序。在时序上,以《吕氏春秋·古乐》为例,该篇文献整体的历史叙事在由远至近的这条时间序列的轴上展开,通过这种叙事时序,可以推断音律是在什么时期获得发展的、音乐较快发展是在什么时期等信息。至于叙事节奏,在叙事中会出现叙述时间的长短不一,这种不一致,造成了叙述时间的“急”与“缓”,由此形成叙事的节奏。用不同长度的时间来叙述不同的序列单位,形成叙事时间上的不同节奏。通过比较《吕氏春秋》中对“朱襄氏之乐”、“葛天氏之乐”和“伶伦制律”三则史料叙事的对比,看到它们的叙事节奏明显不同。叙述节奏较慢,反映出来的负载更为细致的标志性事件、场景、中间插曲或过渡性布局等等,慢节奏的叙述提供了更为详细的叙述空间和更加方便的条件。
进而,李方元教授从叙事节奏深入一步探讨了叙事情节展开的问题。他指出,在历史叙事中,有两个基本因素,即时间与事件。历史编纂有不同的体裁,即在历史编纂中,历史实在有不同的转换方式,最基本的三种:一是年代记;二是编年;三是叙事。这三者的不同,是由于历史写作中叙事在其中所占的份额的不同。二者相互交织,当时间为中心、事件简略,便显示出年代记的形态;当事件叙事及其情节化成为中心,历史编纂的砝码便向叙事的逻辑倾斜。在不同文本中,因叙事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效果。他以《吕氏春秋·古乐》中“伶伦制乐”和《宋史·乐志》中“窦俨改宋乐章”两段文献为例进行了分析。
最后,作为发言小结,他指出,一方面,历史叙事表面上是事件漂浮在时间之上,但从叙事的结构性看则显示出“无时间性”,因而分析历史故事文本,是将“无时间性结构”与“顺时性”进展之间做出某种调适和协调;另一方面,通过历史叙事可以看到历史编纂的目性的存在,什么需要被记录下来、为什么需要去记住,这取决定于它的意义和作用。
主持人项阳教授点评,认为李方元教授谈及了撰史视角和方法论的问题,主要涉及虚拟和实录叙事的关系、历史时间和叙事时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叙事怎样叙事、在历史的演进中学者应该怎样看待这些问题等。其思考是深入的,也是很有启发性。
老师和同学们的提问主要涉及如何还原历史本真、撰史者史料取舍、史料真实性辨析三个方面。
上海音乐学院2010级博士研究生徐蕊同学提出如何还原历史本真问题。李教授认为,研究者只能通过资料多寡、叙述,来了解和知道过去发生了什么。从这个角度讲,如果遇到史料极其简短的情况是很难还原历史真实的。至于笔记小说,其撰写比较随意,它的材料是不是虚拟的,这不是叙事时间问题,关键是资料是否真实。
关于撰史者史料取舍问题,洛秦教授认为,李方元教授的报告涉及很重要的叙事时间在史学中的意义问题,一方,面是如何写作,另一方面是去如何理解过去已经写下来的问题。但是是否还涉及到限定的问题和选择的问题?在不同时代,在不同时间段,不同人里面,肯定会受到很多东西限制。不一定有多少东西写多少东西,而是去不去写。这就涉及到如何取舍。项阳教授也提出,如何看待同一事件的不同叙事中史料取舍、多寡的问题。李方元教授认为,洛秦教授所言是编撰目的的问题,为什么选择、怎么选择材料、如何写成文本,是很复杂的情况。而项阳教授提到的不同叙事中史料取舍、多寡问题也是很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作为研究者,在使用这类材料的时候要对这个问题警惕。
关于史料真实性辨析,主要围绕笔记小说展开讨论。项阳教授提出,如何定位笔记小说的可靠与不可靠?李教授回答,现代史学也很关注重视笔记小说。正史资料可靠,但是内涵非常有局限,例如民间音乐就没有记录。所以新史学开拓了新的领域,像民间音乐问题就从笔记小说找资料。但笔记小说比史书资料内容虚构一些,不是特别可靠,所以有一个怎么运用的问题。
赵维平教授谈到史料性格问题,史料有纪传体、编年体、类书等写法。类书使用方便,但是比较危险,必须查找原著。他提出问题是,对于纪传体和编年体两种体裁史书,怎么看其可信度?李教授认为,这只是编撰方法不同的问题。如果是史述性质,显然比笔记小说更可靠,因为笔记小说可能会有想象成分在其中。但是赵教授则认为,西方史料中书信、传记等具有非常重要地位。比如莫扎特的书信。其可信在于,撰写者不太会在其中撒谎。而中国笔记小说也具有这个特点。比方《教坊记》、《羯鼓录》、周密笔记,都非常重要。而编年体的写法,一般有什么就记录什么,也不太会撒谎。但是纪传体为主的二十五史属于官方撰述,有很多制度性的东西在其中,官方意识浓厚,比如排斥民间俗乐、礼乐成分居多,这些最多就是准一级史料,不能作为一级史料使用。对此,李教授则认为,中国史书有自己特点,有比较严格的规范,而且如日历、起居录,这些非常具有可信度。笔记小说并不是全然不可信,但是有很多随意性东西,用笔记小说,要做考察。
同济大学教师、上海音乐学院博士毕业生曾美月认为,史书讲究整体性、系统性,但是笔记也有其可靠性,要因人、因书、因时间而论。宋代笔记可靠性就非常高,例如容斋随笔。而且笔记是直接史料,但宋史很多未必。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李玫研究员则指出,正史不是一级史料的说法不对。例如《旧唐书》里有很多明显是当朝人谈当朝事的。中国正史尽管是官方立场,但是有撰写制度保证其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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