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钱仁康学术讲坛:沈洽教授“音乐形态学问题”之六综述
乙、中国汉族传统音乐的分类(类型化/系统化处理)
一、中国(汉族)传统音乐的定义
中国人(汉族)以西洋音乐理论、技术为基础所创作的音乐作品之外的一切音乐,尤其是历代传承下来、活在今天的音乐。
1、 传统分类:在中国学术界主导了近半个世纪的“五大类”体系:
民间歌曲
歌舞音乐
民族器乐
戏曲音乐
曲艺音乐(说唱音乐)
沈老师对这种“传统”分类法本身及我们对其的认识过程进行了反思,这种分类虽由理论家归纳,但有着深厚的民间基础,也能同半个多世纪来研究传统音乐的目的(为创作和表演服务)相适应,近来虽由一部分批评,但现在看来失之偏颇,民族音乐学最前沿的理论就是用“行为performance”将音乐与文化这两个因素相联,而这种五大类正是以此为基础的,当然可以改进,但不要根本否定。
2、 从形态学(音体系)角度进行分类,主要可以对以下五种元素进行比较:1、单个乐音的形态;2、基本旋法;3、律动;4、织体;5、结构。
同时,沈老师还提出了自己对世界音乐体系进行的分类:中国乐系、欧洲乐系、印度·阿拉伯乐系、东南亚乐系、黑非洲乐系;而中国的传统音乐,至少包含了除黑非洲之外的四个乐系的音乐文化。